
(1).古代稱受有爵命的士。《禮記·内則》:“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 唐 劉禹錫 《觀市》:“由命士已上不入於市, 周 禮有焉。” 清 王筠 《菉友肊說》:“禮之設也,皆由命士以上,而不下庶。”
(2). 漢 王莽 時代指俸祿五百石之士。《漢書·王莽傳中》:“更名秩百石曰庶士,三百石曰下士,四百石曰中士,五百石曰命士,六百石曰元士。”
命士是中國古代職官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由天子或諸侯正式任命、享有特定爵秩的士階層官員。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命士”一詞中,“命”指帝王或諸侯的正式冊封任命,“士”指低于大夫、高于庶人的貴族階層。因此,“命士”特指經君主诏命授予爵位、享有俸祿與職事的士人。其身份區别于未受命的“庶士”或平民,具有法定政治地位與行政職能。
(來源:《周禮·天官·冢宰》;《禮記·王制》)
周代分封制下的命士
西周時期,命士屬“士”階層中的受封者,秩次低于大夫。據《周禮》記載,命士可細分為“元士”(天子直屬)與“諸侯之士”(諸侯所命),前者由周天子直接任命,後者由諸侯分封,二者在俸祿、禮儀上存在差異。
(來源:《周禮·春官·大宗伯》;孫诒讓《周禮正義》)
秦漢以後的演變
秦漢實行二十等爵制,“命士”一詞漸少用于職官稱謂,但“士”作為基層官吏的統稱仍存。唐代以後,“命士”多指通過科舉獲任官職的士人,強調其經朝廷敕命授官的身份。
(來源:《漢書·百官公卿表》;杜佑《通典·職官典》)
命士的核心職能包括:
(來源:《禮記·曲禮》;《唐六典·吏部》)
主要參考文獻原始版本:
“命士”是古代中國曆史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因時代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内容,可參考《禮記·内則》及《漢書·王莽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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