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 隋 改給事中為給事郎。 宋 高承 《事物紀原·三省綱轄·給事》:“ 隋 初 開皇 六年,始於吏部置給事郎, 煬帝 移為門下職。 唐 武德 三年,改給事郎為給事中。”
“給事郎”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官職名稱,其含義和曆史演變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梳理如下:
基本定義與職責
給事郎是隋代設立的文散官名,主要負責官府中的文書傳遞、公文處理及接待事務,屬于低級官吏。其名稱由“給”(交付)、“事”(事務)、“郎”(青年男子)三字構成,體現其事務性職能。
曆史沿革
官職地位
在隋代文散官體系中,給事郎位列“八郎”中的第五級(八郎包括朝議郎、通議郎等),屬從八品上,地位較低但承擔重要的行政協調職能。
職能擴展
除基礎文書工作外,部分記載顯示其可能參與部分監察或谏議事務,為唐代給事中“封駁”職能的前身奠定基礎。
給事郎作為隋代官職改革的産物,體現了中央行政體系細化趨勢,雖存續時間較短,卻是理解隋唐官制演變的重要節點。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事物紀原》等史料(見、7)。
《給事郎》指的是官府中負責文書、處理公文事務的官員。這個詞用于古代中國官制中,特指給事中以下的官員。
《給事郎》的拆分部首為“纟”和“臣”,筆畫數為10。
《給事郎》一詞最早出現在《史記·刺客列傳》中,用來描述韓信被封為“上将軍給事郎”。
《給事郎》是《給事郎》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中,給事郎的字寫作“給事郞”,以傳統繁體字形式呈現。
1. 他在朝廷中任職,擔任給事郎多年。
2. 給事郎負責處理案件的文書工作。
給事官、給事中、給事、郎中、郎中令
參軍、從事官、從事、郎中、郎中令
免職、解職、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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