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的意思、停職的詳細解釋
停職的解釋
[suspend sb.from his duties;be suspended from one’s duties] 使某人停止履行其職責;暫時解除職務
詳細解釋
停止職務。屬處分的一種。 金 王若虛 《<新唐書>辨》下:“ 蕭復 以擅發京畿觀使儲粟,削階停職。”如:停職檢查。
詞語分解
- 停的解釋 停 í 止住,中止不動:停止。停産。停學。停職。停頓。停刊。停戰。停業。停滞。 總數分成幾份,其中的一份:十停兒有九停兒是好的。 暫時不繼續前進:停留。停泊。 妥當:停妥。停當。 下開 筆畫數:;
- 職的解釋 職 (職) í 管理某種事務,分(坣 )内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
專業解析
停職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行政含義的複合詞,指暫時中止某人擔任的職務或執行的工作職責。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 暫時性中止:強調非永久性解除,而是特定期間内的職務暫停。這通常發生在調查、審查或特殊處理階段,如涉嫌違紀、接受調查或健康原因等情形。
- 職務/工作停止:被停職者在此期間不再履行與該職務相關的權力、責任和工作任務。
- 行政或紀律措施:停職通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依據相關規定作出,是一種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手段。
字源與構成解析:
- 停:本義為“止住,中止”,引申為“停留”。在“停職”中取其“中止”之義。
- 職:本義為“職務,職位”,指所擔任的工作或承擔的責任。
- 停職:即“使職務中止”,形象表達了暫時停止履行工作職責的狀态。
權威釋義參考:
- 根據中國國務院權威機構發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停職”釋義為:“暫時解除職務,是一種對犯錯誤人員的臨時措施。”
- 《漢語大詞典》對“停職”的解釋為:“停止職務。屬處分的一種。”
應用場景與性質:
停職常見于公務員管理、企事業單位人事處理及紀檢監察程式中。它本身通常不被視為最終處分,而是一種臨時性的管理措施或調查前置程式。其目的在于:
- 保障調查的公正性(防止幹擾)。
- 維護組織正常運轉。
- 給予當事人一定的處理緩沖期。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 撤職:是正式處分,指撤銷現任職務(通常伴隨職級、待遇降低),具有終局性。
- 免職:指依法免去現任職務,可能是正常人事變動(如升遷、調任),也可能是問責處理(性質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 開除:是最嚴厲的處分,指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或勞動關系。
停職的核心含義是由有權機關依法依規作出的、暫時中止當事人履行其職務職責的強制性管理措施,具有臨時性、中止性和程式性特征,主要服務于調查、審查或特定人事管理目的。
網絡擴展解釋
停職是指暫時停止某人履行其職務或職責的行為,通常用于公職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員工,是接受調查或審查期間的臨時性措施。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停職屬于臨時性組織處理,并非最終處分。其核心特征是:
- 暫停職務:暫時解除工作職責;
- 保留關系:勞動關系/公職身份仍存續;
- 配合調查:需接受單位或相關部門審查。
二、適用場景
-
公職人員(如公務員、黨員幹部)
- 適用于涉嫌違紀或需配合案件調查的情況(如立案審查期間);
- 停職檢查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
-
企業員工
- 常見于違反公司制度或涉及勞動争議時;
- 停職期間用人單位需支付基本生活費或當地最低工資。
三、法律依據
- 公務員體系:依據《中國共産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等,停職屬于檢查階段的程式性措施。
- 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停職需保障員工基本權益,若不服可申請勞動仲裁。
四、與處分的區别
停職≠處分,而是調查手段:
- 停職:調查期間的臨時措施;
- 處分:調查後的結果(如撤職、降級等),需按《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執行。
五、後果及權利
- 工資調整:公職人員停職期間可能停發工資,企業員工保留基本待遇;
- 後續處理:調查結束後可能複職、轉崗或面臨正式處分;
- 救濟途徑:員工可憑勞動合同、停職通知等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擴展說明
停職在古代文獻中已有記載,如金代王若虛提及“削階停職”,現代則發展為規範的組織管理手段。如需完整法規條文,可參考、3、5等來源。
别人正在浏覽...
杯棬辨折碧天菜畦骖镳草纓長頸鳥喙超生車汲塵伏儲拟大小夏侯典墳耳鬓厮磨惡卧反俘旛旗焚香頂禮負冤戤典羔犢攻索行為科學畫革黃牛灘戛戛挢引結念噤若寒蟬謹質坑灰未冷劣把臨止犁庭掃闾婁婁廬山真面目緑節磨湼擰性朋友們漂撇潛水運動惬服起義卻去三推少商絁裘石脂水樹欲息而風不停搜刷棠茇挑菜文譽誣玷無愧衾影無所不備夏潦笑眯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