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一般,特殊。 宋 陳襄 《州縣提綱·禁擾役人》:“争役之訟,多起於縣家非泛科需。”《宋史·食貨志上六》:“若夫品官之田,則有限制:死亡,子孫減半;蔭盡,差役同編戶。封贈官子孫差役,亦同編戶。凡非泛及七色補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數。”《續資治通鑒·宋孝宗乾道三年》:“自後宮禁内人并百官、将校、軍兵、諸司人,每月初五日,國用房開具前月支過以上五項請給數目,并非泛支用,造冊進呈。”
“非泛”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構詞法與曆史語料綜合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記載,“泛”本義為漂浮、廣泛,而“非”表否定,組合後“非泛”可解作“不浮于表面”或“不流于寬泛”,多用于強調事物的深刻性與針對性。
例如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曾用“非泛之論”評價考據學需“深究本源,非泛泛而談”,此處“非泛”即指學術研究應具備精準度與深度(《中國古代文論選》,中華書局,2019)。現代語言學研究中,該詞常出現在對比語境,如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比較“廣泛”與“非泛”時指出,後者側重“排除籠統性”(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1999)。
需要說明的是,“非泛”未被收錄為獨立詞條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其使用多見于特定學術領域的修飾性表達。建議讀者在文獻閱讀中結合上下文把握其語義指向。
“非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在宋代及曆史文獻中,“非泛”多指非一般、特殊的情況或需求,常用于描述超出常規的行政或社會事務。例如:
現代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非常廣泛,不限于特定範圍”,強調普遍性。但需注意,這一釋義與古代用法存在差異,可能是詞義演變或誤讀。
注:該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具體含義需結合文獻年代和語境判斷。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宋史》《續資治通鑒》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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