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vil products] 民用産品, 特指軍工廠所生産的民用産品
人的品德。 張竹君 《女子興學保險會序》:“夫女子為人羣之母,母教之不講,民品所由敗也。”
關于“民品”的詳細解釋如下:
狹義解釋
民品通常指“民用産品”,特指軍工廠生産的非軍用商品,即軍工企業為適應市場需求而開發的民用産品(如家電、工具等)。這一含義常見于工業領域。
廣義解釋
民品泛指滿足民衆日常生活、生産消費需求的各類商品和服務,包括食品、服裝、家居用品等基礎消費品,以及教育培訓、醫療保健等社會服務。
在古籍或特定文獻中,“民品”曾被用來指代“人的品德”。例如,張竹君在《女子興學保險會序》中提到母教對民品(即民衆道德)的影響。但這一用法在現代已較少見。
根據經濟分析,民品市場需求具有廣泛性、多樣性和穩定性。隨着消費升級,智能家居、健康醫療等新興民品領域增長顯著。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行業數據,可參考和訊網等經濟類來源。
民品是一個常用的詞彙,指的是民間生産的物品或産品。民品一詞由“民”和“品”兩個字組成。
“民”字的部首是“氏”,“品”字的部首是“口”。根據《康熙字典》,“民”字的總筆畫數為5,而“品”字的總筆畫數為9。
“民品”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物品或産品的概念,進而形成了“民品”的說法。 “民品”是指不屬于官方統一生産的日用品或工藝品。
在繁體中,“民品”這個詞可以寫作“民品”(注:繁體字的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民”字相對穩定,基本規律沒有大的變化。而“品”字在古代有一種特殊的寫法,即類似于“十”字加上一個“勹”字旁。這種寫法代表了“品”的本義,即“器皿”的形狀。
1. 這個手工制作的花瓶是一件精美的民品。
2. 那家博物館陳列着許多古代的民品。
1. 民間藝術品
2. 民間工藝品
3. 民間文化品
4. 民俗産品
1. 民間産品
2. 民用品
3. 民間制品
官品
官方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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