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策的言论。 宋 岳珂 《桯史·吕东莱祭文》:“﹝ 陈同父 ﹞尝於丈蓆间,时发警论, 东莱 不以为然。”
“警论”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结合多个来源综合解释如下:
“警论”指警策的言论,即具有警示、告诫或激励作用的精辟论述。其中:
宋代岳珂在《桯史·吕东莱祭文》中记载,陈同父(陈亮)曾在吕东莱(吕祖谦)的席间发表警论,但未被吕东莱认可。这一例子说明“警论”在古代多用于形容观点鲜明、发人深省的言论。
不同来源对“警论”的解释高度一致,但具体文献引用需以权威版本为准。若需深入考证,可参考《桯史》等古籍原文。
《警论》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其中“警”字指警告、警察、警戒等,而“论”字表示讨论、论述、言论等。因此,《警论》可以理解为对警告、警察或警戒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论述和分析的书籍、文章或学术研究。
《警论》的第一个字“警”,由“言”和“敬”两个部首组成,总共有19个笔画;第二个字“论”,由“言”和“仑”两个部首组成,总共有6个笔画。
《警论》一词的发源和来源尚无确切的文献记录。而繁体字中,“警”字在一些地区使用“警”(警示的警)、“警”(警惕的警)、“警”(警察的警)等写法,而“论”字保持不变。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对于《警论》这个词,可能存在一些变体写法,但相关文献目前尚未发现相关记载。
1. 他的研究成果被收录在《警论》一书中。
2. 通过阅读《警论》,我们对犯罪心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警察、警告、警戒、警示、警惕、警务、警员、论述、论文、辩论、评论、讨论、论坛等。
论著、法论、观论、议论、谈论、言论等。
信仰、信念、相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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