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spected and beloved;respectable]∶令人敬愛的
可愛非君?可畏非民?——《書·大禹谟》
(2) [lovable;lovely;likable]∶令人喜愛的,讨人喜歡的,深受熱愛的
可愛的孩子
(1).令人敬愛;令人喜愛。《書·大禹谟》:“可愛非君?可畏非民?” 漢 東方朔 《神異經·東荒經》:“東方有人焉,男皆朱衣縞帶玄冠,女皆采衣,男女便轉可愛。”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四:“﹝予﹞見荊棘中有崖石,刻‘樹石’二大字,奇古可愛。” 明 劉基 《浣溪沙·秋思》詞:“楓葉有霜纔可愛,菊花無酒不須開。” 老舍 《駱駝祥子》三:“太陽似乎不象剛才那樣可愛了!”
(2).喜愛。 清 沉複 《浮生六記·閨房記樂》:“ 李 詩宛如 姑射仙子 ,有一種落花流水之趣,令人可愛。”
“可愛”是現代漢語中形容事物或人物讨人喜愛的常用詞彙。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釋義,“可愛”指“值得愛,令人喜愛”,其核心語義由“可”(值得)與“愛”(喜愛)兩個語素共同構成。
從詞義演變角度考察,《說文解字》記載“可”本義為“肯也”,引申為“值得”,“愛”在甲骨文中已具“親善”之意,二者組合後形成的複合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現代語義範疇涵蓋三個方面:①形容嬰幼兒的純真特質(如“可愛的笑臉”);②表達對動植物萌态的贊賞(如“熊貓的可愛動作”);③描述具有審美價值的物品(如“這套茶具造型可愛”)。
在文學應用層面,老舍《四世同堂》中“她的小圓臉上那麼天真可愛”的描寫,精準展現了該詞在人物刻畫中的表現力。朱自清散文《春》裡“桃樹、杏樹、梨樹,都開滿了花趕趟兒”的拟人化表述,則拓展了詞彙在景物描寫中的藝術張力。
語言學研究表明,“可愛”在語用層面具有正向情感評價功能,其程度副詞搭配呈現梯度特征(如“非常可愛”“略顯可愛”)。社會語言學調查顯示,該詞在網絡語境中的使用頻率較二十世紀增長47%,成為Z世代高頻情感表達詞彙。
“可愛”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kě ài,其核心含義是令人喜愛,通常用來形容具有純真、柔和或讨喜特質的人或事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原始含義
指在幼小、初生的生物或類幼兒事物身上體現出的令人愉悅、喜愛的特征,如兒童、小動物或柔弱的自然事物。
例如:“孩子們天真的笑臉如含苞待放的花蕾”。
延伸含義
也可形容性格陽光的青少年或行為令人發笑、産生喜愛之情的人,如“妙齡少女的活潑可愛”。部分語境中與“憨”結合,形容老實人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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