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喫茶”。1.喝茶。《水浒傳》第十五回:“且説 晁蓋 請那先生到後堂喫茶已罷,那先生道:‘這裡不是説話處,别有甚麼去處可坐?’”《儒林外史》第九回:“﹝老嫗﹞説罷,也不曉得請進去請坐喫茶,竟自關了門回去了。” 阿英 《吃茶文學論》:“ 陸羽 《茶經》以後,我們有的是講吃茶的書。”
(2).舊指女子受聘。 明 郎瑛 《七修類稿·事物·未見得吃茶》:“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喫茶’。”《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你姑夫在時已許了人家。姻緣不偶,未過門就斷了。而今還是個沒喫茶的女兒。”《西湖佳話·斷橋情迹》:“﹝ 秀英 ﹞已是十八歲了,尚未吃茶。”
"吃茶"是漢語中兼具實用與民俗意義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基礎詞義層面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吃"為動詞性語素,表"飲用、食用"動作;"茶"指代茶葉沖泡的飲品。二字組合後,"吃茶"即指"飲茶"行為,常見于明清白話小說及現代方言中,如《金瓶梅》第三回"西門慶吃茶罷,便起身"。
二、語義演變層面
《現代漢語詞典》指出,該詞在近代漢語中存在"接受邀請"的引申用法。例如《水浒傳》第四十五回"和尚請押司吃茶",此處"吃茶"暗含交際邀約的社交功能。
三、民俗文化層面
《中國民俗大辭典》記載,江南婚俗中"吃茶"特指女方接受男方聘禮的訂婚儀式。此用法源于茶樹"不可移植"的植物特性,象征婚姻關系的穩固性,如清代《茶香室叢鈔》所述"女子受聘,謂之吃茶"。
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呈現語義層次差異,既保留物質消費的基本功能,又承載禮儀交往、婚俗象征等文化内涵,體現了漢語詞彙的多維表意特征。
“吃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面意義
指飲用茶水,但部分地區的“吃茶”包含咀嚼茶葉的習俗。例如華東地區飲茶時若誤吞茶葉,常直接嚼碎咽下,因此“吃茶”更貼近實際動作。
這一用法可追溯至古代,如唐朝時期茶葉常被碾碎煮制,連茶末一起食用,形成“吃茶”傳統。
方言與習俗
在浙江白岘村等地,“吃茶”不僅是飲茶,還指以佐料(如黃豆、芝麻、爆米等)搭配茶水的待客方式,兼具解渴與飽腹功能。
舊時婚俗中,“吃茶”象征女子接受婚約。男方送茶至女方家,若女方“吃茶”即表示同意婚事。例如:
如今“吃茶”更多作為方言或文學表達存在,與“喝茶”通用,但其傳統婚俗含義在文學、民俗研究中仍被提及。需注意,現代飲茶多指飲用茶湯,而“吃茶”保留了曆史與地域文化的獨特印記。
參考資料:綜合、3、5、7、8、9等權威性較高的來源,完整信息可查閱相關文獻或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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