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ther] 指幼童認他人為義父母或僧尼的俗家弟子以求長壽之舉
(1).舊時迷信,為求孩子長命而認他人為義父母,用其姓氏命名;或拜僧尼為師而不出家,謂之寄名。 清 黃生 《義府·寄名》:“今俗有生子不利,而寄名於他人者。其事已起 漢 世。按《後漢·何後紀》:後生 辯 ,養於 史道人 家,號曰 史侯 。注雲:‘ 靈帝 數失子,不敢正名,寄養道人 史子眇 家’,即其事也。按‘道人’二字亦如此,注謂‘道術之人’。今俗亦有寄名於僧道者。”
(2).猶挂名,列名。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中:“ 熊執易 為補闕,上疏極諫,竊示僚友 歸登 。 登 慘然曰:‘願寄一名。雷霆之怒,恐足下不足以獨當也。’”《明史·程啟充傳》:“身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是謂寄名。” 清 陳夢雷 《東行口占》之一:“籍削寄名歸卒伍,魂銷憑夢返家園。”
(3).引申為托名,假名。《雲笈七籤》卷六:“太玄者, 孟法師 雲是 太玄都 也。今為 老君 既隱 太平之鄉 ,亦未詳此是何所。必非攝跡還本,遣之又遣,玄之又玄,寄名‘太玄’耶?”
“寄名”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其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化背景理解:
孩童寄名祈福
舊時父母為祈求子女健康長壽,将孩子名義上托付給神明、寺廟或他人。常見方式包括:
儀式與象征
寄名儀式通常包含焚香禱祝、佩戴寄名鎖等環節,旨在締結宗教與世俗的親屬關系,避免災病侵擾。
挂名虛職
指名義上列入某團體或職位,但不實際參與事務。如明代文獻提及“身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即為“寄名”。
假托名義行事
在成語中,“寄名”可表示借用他人名義謀取利益,如《雲笈七籤》中“寄名‘太玄’”即假托名稱。
此俗可追溯至漢代,《後漢書》記載漢靈帝因多次喪子,将皇子劉辯寄養于道人家并稱“史侯”,為早期寄名實例。
如需更深入探讨特定曆史案例或地域習俗(如徽州寄名文化),可進一步參考民俗研究資料。
寄名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通過某種方式或手段将自己的名字或姓名附加于某物、某地或某事上,以表明自己的存在或參與。具體表現為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物體上或注明在某處,以示認可或留下自己的痕迹。
寄名的拆分部首為宀(mian)和又(you),總共有7個筆畫。
寄名的來源比較明顯,寄意為通過某種方式将自己的名字寄托、凝聚于某物,名則是指自己的姓名。把名字寄托于某物、某地或某事上,可以理解為一種表達自己存在、留下痕迹的方式。
寄名的繁體字為「寄名」。
古時候漢字寫法比較特殊,以「寄名」的例子為例,古時候寄名的寫法為「寄名字」。
1. 他在書上寄名,表示對這本書的認可和自己的存在。
2. 小明把自己的名字寄名在操場的圍牆上,以表明自己在這裡打過籃球。
寄名作為一個獨立的詞語,較少出現在組詞中。常見的組詞有:寄名片、寄名佳品等。
近義詞包括:銘刻、題名、署名 等。
反義詞包括:匿名、隱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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