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地理學家李特爾著。自1817年出版第一卷,至1859年作者逝世時共出版了十九卷。這是一部按洲論述世界的著作,但隻完成了亞洲和非洲兩部分。主要叙述各個區域的自然特征、物産和人口,以及一些曆史事件和探險旅行。書中提供的新的區域描述法,對地理學的發展有深遠影響。
“地學通論”一詞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學科概念與曆史著作進行解釋:
1. 學科層面的綜合論述
指對地球科學(包括地理學、地質學、氣象學等)的系統性綜合論述,涵蓋地球形成、地殼構造、氣候水文、自然資源等基礎内容。其研究範圍涉及地球各圈層(如地核、地幔、大氣層)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的交互作用,常用于學術研究和教學領域。
2. 李特爾的曆史著作
特指德國地理學家卡爾·李特爾(Carl Ritter)于19世紀撰寫的同名巨著。該書自1817年出版首卷至1859年共完成19卷,采用“區域描述法”系統分析亞洲和非洲的自然特征、物産分布及人文曆史。盡管未完成全球性論述,但其方法論奠定了現代地理學的區域研究基礎,影響深遠。
核心意義與影響
無論是學科理論還是經典著作,“地學通論”均強調對地球系統的整體性認知,尤其在自然資源開發、災害預防等領域具有現實指導意義。李特爾的著作作為地理學範式轉型的标志,推動了從單純現象描述向因果關聯分析的學術演進。
地學通論是一個學術專業名詞,在地學領域中指的是對地理、地質、地球物理等學科進行綜合性的研究和讨論的論文集或論文整理出版物。
地學通論的拆分部首是土(tǔ),學(xué),言(yán)。地學通論的總筆畫為19畫。
地學通論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和現代漢語。地(dì)表示與地球、地理相關的事物,學(xué)表示學術、研究,通論(tōng lùn)則表示綜合性的研究和讨論。因此,地學通論形象地表達了對地學各個學科的綜合性研究和讨論。
地學通論的繁體字為「地學通論」。
地學通論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差不大,部分字形可能有細微差别。
1. 這本地學通論收錄了許多最新的地學研究成果。
2. 我正在撰寫一篇地學通論論文,希望能對地學研究做出一點貢獻。
地學通論的組詞包括:地學、通論。
地學綜合研究、地學綜合讨論。
分科研究、分科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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