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積;囤積。《史記·貨殖列傳》:“ 朱公 以為 陶 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乃治産積居,與時逐而不責於人。” 明 宋濂 《故鄱陽劉府君墓志銘》:“君善積居之術,以貲雄於鄉。” 清 吳偉業 《姚胤華墓志銘》:“以餘所覩,今世之擁厚貲埒封君者,大約善積居之術,精舉廢之方。”
“積居”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囤積貨物、聚集財利以謀取利潤的商業行為。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古代文獻的詳細解釋:
本義:囤積居奇
引申義:從事商業經營
用法與語境
“積居”主要指商人囤積貨物,伺機高價出售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是其最準确和常用的含義。其次,也可引申為泛指從事商業經營。該詞反映了古代商業活動中一種重要的經營策略,常在曆史和經濟類文獻中出現。
“積居”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聚積、囤積,尤其指通過囤積貨物或資産以謀取利益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積居”指通過長期儲存、積累貨物或財富,等待時機出售或使用,常見于商業領域。例如《史記·貨殖列傳》提到範蠡(朱公)在陶地“治産積居”,即通過囤積貨物進行貿易。
延伸用法
在明清文獻中,也指通過積累財富成為地方豪強,如明代宋濂《故鄱陽劉府君墓志銘》描述劉氏“善積居之術,以赀雄於鄉”。
古代商業行為
該詞常與“與時逐”(把握市場時機)結合,體現商人低買高賣的投機策略。例如《史記》中的案例,說明古代商人如何通過囤積貨物牟利。
成語關聯
“積居”與成語“囤積居奇”密切相關,後者強調囤積稀缺商品以謀取暴利的行為,常見于古代經濟動蕩時期。
在現代漢語中,“積居”已較少使用,但類似概念可見于“投機性囤貨”或“資本積累”等經濟學術語。
“積居”反映了古代商業中的囤積策略,既有經濟智慧,也隱含投機色彩。如需查看更多曆史用例,可參考《史記·貨殖列傳》或知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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