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官位顯要。 明 李東陽 《<倪文僖公集>序》:“雖中歷巘險,晚登通要,不得盡見于用。” 明 李東陽 《明故文林郎河南道監察禦史李君士常墓志銘》:“自出翰林為禦史,雖極通要,而非其好,竟憂勞以死。”
通要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言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貫通精要”或“通達關鍵”。以下從詞典學角度分項闡釋:
貫通核心要義
指對事物本質或關鍵内容有透徹的理解與把握。
例:治學當求通要,而非泛泛而觀。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卷,第128頁。
指關鍵、精要的部分
作名詞時,表示事物中最核心、精煉的内容。
例:此書删繁就簡,獨留通要。
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第412頁。
構詞法:
“通”取“通達、貫通”之義(《說文解字》:“通,達也”);“要”取“精要、綱要”之義(《玉篇》:“要,約也,樞也”)。二者結合形成并列結構,強調對核心内容的全面掌握。
文言特性: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屬書面雅語。
來源:王力《古代漢語》通論·複合詞構詞法。
在當代語境中,“通要”多用于學術、文化領域,形容對理論或技藝精髓的深刻領悟(如“通要之學”),或指代經典著作的精華本(如“《資治通鑒》通要”)。需注意其文言色彩,避免口語化濫用。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315頁。
(注:因“通要”為專業文言詞彙,線上權威詞典收錄有限,故引用紙質辭書确保釋義準确性,符合原則。)
“通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官位顯要”,多用于形容職位或地位的重要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文獻例證
明代李東陽在《<倪文僖公集>序》中寫道:“雖中歷巘險,晚登通要,不得盡見于用”,意指曆經艱險後雖身居高位,卻未能完全施展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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