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長度單位。一指寬為寸,四指寬為膚。《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膚寸而合。” 何休 注:“側手為膚,案指為寸。”
(2).借指下雨前逐漸集合的雲氣。 晉 張協 《雜詩》之九:“雖無箕畢期,膚寸自成霖。” 唐 王昌齡 《悲哉行》:“長雲數千裡,倐忽還膚寸。” 宋 黃庭堅 《放言》詩之五:“微雲起膚寸,大蔭彌九州。” 清 鄭廷旸 《天香·淡巴菰和樊榭》詞:“縈霧難分,撩雲不定,也同膚寸俄泛。”參見“ 膚寸而合 ”。
(3).比喻極小或極少。《戰國策·秦策三》:“昔者, 齊 人伐 楚 ,戰勝,破軍殺将,再辟千裡,膚寸之地無得者,豈 齊 不欲地哉,形弗能有也。” 宋 王安石 《和平甫舟中望九華山》之一:“尚無膚寸功,豈免竊食嫌。” 清 劉銮 《五石瓠·盆景》:“今人以盆盎閒樹石為玩,長者屈而短之,大者削而約之,或膚寸而結果實,或咫尺而蓄魚蟲,概稱盆景。”
膚寸是古代中國使用的極小長度單位,兼具字面測量與文學比喻的雙重含義,其詳細解釋如下:
“膚”
原指人的皮膚表層,引申為“淺薄”“微小”之意。在計量中,“膚”特指手掌側面橫展的寬度(約四指并列)。
來源:《漢語大詞典》 “膚”字條;《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寸”
傳統長度單位,約等于成人拇指寬度(約3.3厘米),後泛指極小尺度。
來源:《說文解字》 “寸”部;《辭源》
膚寸指四指水平并列的寬度(即一膚),相當于四寸(約13厘米)。古人以手為尺:
《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何休注:“側手為膚,按指為寸。”
因“膚寸”極微小,後世多用于比喻:
《戰國策·秦策三》:“齊人伐楚……膚寸之地無得。” 形容土地狹小如膚寸。
王夫之《讀通鑒論》:“德非膚寸可驟積”,強調德行需長期修養。
《春秋繁露》:“山雲蒸而柱礎潤,始于膚寸之間”,描述雲霧從微小處彌漫。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四寸為膚。” 明确其計量地位。
“膚寸:古代長度單位,四指寬為膚,一指寬為寸。後喻極微小。”
“膚寸:極言其小。古以四指寬度為膚。”
權威參考來源:
“膚寸”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量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長度單位
比喻義——極微小的事物
氣象意象——雲氣聚合
該詞體現了古代漢語“近取諸身”的造詞特點,兼具實用度量與文學意象雙重功能。需注意現代漢語已不常用此詞,多見于古籍或仿古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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