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枷項的意思、枷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枷項的解釋

上枷于頸。謂拘禁。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列朝·直谏奇刑》:“﹝ 李忠文 ﹞至 正統 中,又以忤 王振 枷項。尋得釋,告歸。”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枷項是中國古代刑具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指一種木制械具,通常由兩片木闆組合而成,中間留有圓孔用于固定犯人頸部。該刑具自秦漢時期開始普遍使用,《漢書·刑法志》中即有“鉗為在頸,釱為在足,皆以鐵為之”的記載,其形制與功能可視為枷項的前身。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枷項在司法實踐中具有三重功能:其一為限制犯人行動自由,防止脫逃;其二作為示衆手段,具有社會警示作用;其三根據犯罪情節輕重,分等施加不同重量的枷具。明代《大明律》詳細規定:“輕罪用十五斤枷,重罪用二十五斤枷”,體現其量刑标準化特征。

該刑具的形制演變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唐代《通典·刑制》記載枷項“長五尺以上,六尺以下”,至宋代《宋刑統》明确要求“枷長五尺至六尺,頰長二尺五寸至二尺六寸”,尺寸規格的精确化反映古代法制技術的進步。清代《刑案彙覽》中收錄的枷項使用案例,則顯示其在基層司法中的實際運作情況。

現代漢語研究中,枷項常作為法制史術語出現。《辭源》将其歸類于“刑具”詞條,并指出該刑具于20世紀初隨近代司法改革逐漸廢止,但在文學作品中仍作為封建法制的象征符號存在。

網絡擴展解釋

“枷項”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刑罰,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将木制刑具“枷”套在犯人頸部,用于拘禁或示衆的刑罰。其字面含義為“上枷于頸”,源自《野獲編補遺》等明代文獻記載的案例。

二、曆史背景

  1. 刑具形制:枷由木闆制成,通過束縛頸部限制行動自由。
  2. 刑罰方式:除拘禁外,常将犯人綁在衙門或鬧市示衆,兼具肉體懲罰與精神羞辱的雙重作用。

三、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懲治觸犯法令者,如明代官員李忠文因忤逆宦官王振被施枷項之刑。

四、現代引申

部分詞典将其引申為成語,比喻受束縛、壓迫的困境(如職場或生活壓力),但此用法多見于現代語境。


注:如需查看具體文獻案例或刑具形制細節,可參考《野獲編補遺》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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