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對起義農民的蔑稱。《舊唐書·僖宗紀》:“若諸軍全捕得一火草賊數至三百人已上者,超授将軍,賞錢一千貫。”《水浒傳》第六一回:“ 盧俊義 駡道:‘草賊休走!’挺手中樸刀,直取 劉唐 。”
“草賊”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細微差異。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草”指代草木叢生的荒野地帶,“賊”指為非作歹的盜匪,組合後特指“潛伏于山林草澤中的強盜”。該詞常見于古典小說,如《水浒傳》第三十四回所述“這夥草賊,定是山寨裡喽啰”,生動描繪了古代綠林人物的形象。
從詞義演變觀察,《辭海》指出“草賊”在宋元時期多指反抗官府的民間武裝力量,明代後逐漸轉為貶義,泛指違法作亂的匪類。需要注意的是,《現代漢語詞典》特别标注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日常交流中已鮮少使用,但在曆史文獻研究和文學創作領域仍具研究價值。
“草賊”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草賊(拼音:cǎo zéi)指舊時對起義農民的蔑稱,常用于封建統治者或官方語境中貶低反抗壓迫的農民起義軍。該詞由“草”(指草野、民間)和“賊”(貶義稱呼)組成,暗含對底層起義群體的歧視。
曆史記載
如《舊唐書·僖宗紀》提到“草賊王仙芝寇掠河南”,将唐末農民起義領袖王仙芝稱為“草賊”,反映官方對農民反抗的敵視态度。
文學作品
《水浒傳》第六十一回中,盧俊義大罵劉唐“草賊休走!”,體現了該詞在古典小說中用于貶斥綠林好漢的典型用法。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語義演變,可參考《舊唐書》《水浒傳》等原文,或查閱漢語曆史詞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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