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徒必須遵守的生活準則。 金 王若虛 《哀雁詞》:“即是佛説,亦何必持乎誡律,推明罪業。”
“誡律”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指向宗教或道德領域的行為規範。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金代文人王若虛的《哀雁詞》:“即是佛説,亦何必持乎誡律,推明罪業。”此處強調宗教戒律對行為的約束性。
需注意與《誡律》一書區分。後者是美國作家艾倫·費恩創作的戀愛指南類書籍,與漢語詞語“誡律”同名但内容無關。
如需更多古籍例證或宗教戒律的具體内容,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來源。
《誡律》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規勸和告誡的法律或規則。它起源于古代法律制度,用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誡律》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讠”和“擊”,讀作“jiè lǜ”。
部首“讠”表示語言、說話,讀作“yán”,它位于《誡律》的左邊。
部首“擊”表示打擊、攻擊,讀作“jī”,它位于《誡律》的右邊。
《誡律》總共有12筆。
《誡律》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法律文獻中,如《刑統圖》、《武官令》等。它是由古代王朝或統治者所制定的,用來告誡和規勸人民遵守法律、遵循道德。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詞開始在日常生活中廣泛使用。
《誡律》的繁體字為「誡律」。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寫作「誡律」的字形較為複雜,而且存在多種不同的寫法。在金文、篆文和隸書等字體中,「誡律」的字形和現代字形有所不同,經曆了演變和簡化。
1. 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誡律。
2. 長輩常常對晚輩提出一些生活上的誡律,希望他們能遵守。
誡律:告誡、規律、守則、法規。
戒律、警示、規勸。
獎勵、寬容、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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