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家所收賦稅。《詩·魏風·園有桃》“園有桃,其實之殽” 漢 鄭玄 箋:“ 魏 君薄公稅,省國用,不取於民。” 唐 劉長卿 《送青苗鄭判官歸江西》詩:“來問 周 公稅,歸輸 漢 俸錢。”《通典·食貨七》:“論曰:自 建中 初,天下編甿百三十萬,賴分命黜陟,重為案比,收入公稅,增倍而餘,遂令賦有常規,人知定制。”
公稅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如下:
公稅指古代由國家征收的賦稅,屬公共財政範疇。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公稅”即“官府的稅收”,區别于私人租稅(如地主向佃戶收取的地租),特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強制征收的財物或勞役,用于國家治理和公共事務開支 。
公稅由官府(中央或地方政權)統一征收,體現國家權力。例如唐代“租庸調制”中的田租、戶稅均屬公稅範疇 。
主要用于軍費、官俸、公共工程(如水利、驿道)及赈災等,具有公益性。《鹽鐵論》載:“公稅以給軍旅、城防之需” 。
古代法律明确規定拒繳公稅屬犯罪行為。如《唐律疏議》對“輸課稅物違期”者施以杖刑 。
公稅不同于現代“稅收”概念:
參考資料來源:
“公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和文化語境中有一定的演變。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公稅(拼音:gōng shuì)指由政府向公民征收的稅款,屬于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主要用于維持國家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古代文獻中多指“官家所收賦稅”,如《詩經》注釋提到“魏君薄公稅”(減少官方賦稅)。
古代賦稅制度
公稅在古代主要指國家征收的常規稅種,例如《通典·食貨七》記載,唐代通過“公稅”規範賦稅制度,使其成為國家財政的穩定來源。唐代詩人劉長卿的詩句“來問周公稅”也側面反映了公稅的曆史存在。
詞義演變
漢代鄭玄在《詩經》箋注中将“公稅”與“省國用”關聯,強調其作為國家治理工具的作用。現代則擴展為包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各類稅種。
如需更多曆史文獻案例,可參考《通典》《詩經》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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