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刑。《隋書·宇文化及等傳序》:“是以有罪歸刑,見危授命,竭忠貞以立節,不臨難而苟免。”
“歸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服刑,指犯罪者接受法律規定的刑罰。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隋書》原文或查字典等工具書(來源:、5、6)。
歸刑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用來描述對犯罪行為者的懲罰和處罰。歸刑可以理解為對犯罪者以法律手段進行歸責和歸罪,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
歸刑的部首是彳,筆畫數為11。
歸刑這個詞的來源與傳統的法律制度有關。它起源于先秦時期的中國古代法律觀念。在繁體字中,歸刑的寫法是歸刑。
在古代,歸刑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它的舊字形是「刑歸」,其中刑字放在前面,表示對犯罪行為的懲罰,歸字放在後面,表示将罪責返回給犯罪者。
1. 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對犯罪者進行歸刑。
2. 這個國家采用了嚴格的歸刑制度,以保障公民的安全和權益。
1. 歸責:指将責任歸咎于某人或某組織。
2. 歸罪:指将罪責歸屬于犯罪者。
3. 歸案:指犯罪嫌疑人被捕後被帶回警察局或法院。
1. 伏法:指犯罪者接受法律的懲罰,承擔法律責任。
2. 受刑:指犯罪者被法律處以刑罰,接受刑罰。
3. 受罰:指犯罪者因違法行為所受到的懲罰。
1. 寬恕:指對犯罪者的過錯不予追究或給予寬大處理。
2. 寬縱:指對犯罪行為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不進行嚴厲處罰。
3. 寬容:指對犯罪者的錯誤或過失予以寬容和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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