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he head of a family]∶舊稱一家之主
(2) [the parent or guardian of a child]∶指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明天學校裡開家長會
(1).一家之主。《墨子·天志上》:“若處家得罪於家長,猶有鄰家所避逃之。”《詩·周頌·載芟》“侯主侯伯” 毛 傳:“主,家長也。” 孔穎達 疏:“《坊記》雲:家無二主,主是一家之尊,故知‘主,家長’也。” 宋 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五:“ 陸象山 家于 撫州 金谿 ,累世義居,一人最長者為家長,一家之事聽命焉。” 元 無名氏 《神奴兒》第四折:“大人,小兒犯罪,罪坐家長,幹小婦人每甚麼事!”《醒世恒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家長在家日縱容了你。如今他出去了,少不得要還老娘的規矩。”
(2).指一族之主。《水浒傳》第四七回:“惟有 祝家莊 最是豪傑,為頭家長,喚做 祝朝奉 。”
(3).丈夫。《三國志平話》卷上:“賤妾本姓 任 ,小字 貂蟬 ,家長是 呂布 ,自 臨洮府 相失,至今不曾見面。” 元 嶽伯川 《鐵拐李》第二折:“你便守煞呵,剛捱到服滿三年,你嫁箇知心可意新家長。” 元 施惠 《幽閨記·抱恙離鸾》:“[旦]我隨着個秀才栖身。[外]呀!他是什麼人?你隨着他。[旦]他是我的家長。”
(4).船家;船主。指駕船的人。《水浒傳》第三七回:“隻見那梢公放下櫓,説道:‘……你三箇卻是要吃闆刀麵?卻是要吃餛飩?’ 宋江 説道:‘家長休要取笑,怎地喚做闆刀麵?怎地是餛飩?’”《警世通言·呂大郎還金完骨肉》:“ 呂玉 聞説驚慌,急叫家長開船,星夜趕路。” 明 周履靖 《錦箋記·遊杭》:“[生]這等下船罷,[下船脫衣介] 紫苔 ,分付家長,要 杭州 去。” 明 李翊 《俗呼小錄·世俗語音》:“船家,艄子也。又為梢公。今皆稱家長或船家長。”
(5). 宋 時對節級(獄吏)的稱呼。《水浒傳》第三八回:“説話的那人是誰?便是 吳學究 所薦的 江州 兩院押牢節級 戴院長 戴宗 。那時故 宋 時 金陵 一路節級,都稱呼家長; 湖南 一路節級,都稱呼做院長。”
(6).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張天翼 《春風》:“他們的家長多半跟老師們很談得來。” 柯岩 《奇異的書簡·她愛祖國的明天》:“老師和家長都希望孩子成材,在這一點上是一緻的。”
家長是漢語中具有多層含義的複合型詞彙,其核心意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闡釋:
一、基本定義 指代家庭中行使管理權的核心成員。《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将其定義為"家庭中主持事務的人",強調其在家庭事務中的主導地位。例如《紅樓夢》中賈母作為賈府家長的角色。
二、法律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8條明确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需履行撫養、教育及權益保護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進一步指出,家長對子女行為需承擔民事連帶責任。
三、教育場景 在教育體系中特指學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規定家長須配合學校完成子女義務教育,參與家長會等教育活動。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文件将家長定義為"學校教育的重要合作夥伴"。
四、社會文化内涵 中國家庭教育學會的研究表明,傳統語境中家長往往與"家規制定者""家風傳承者"等文化符號相關聯,承載着家族倫理秩序的維護功能。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提出的"長老統治"概念,亦與家長制的文化原型密切相關。
“家長”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主要含義:
核心家庭角色
指家庭中承擔監護責任的成年人,通常指父母(父親或母親)。他們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負責生活照料、教育培養和經濟支持,如中提到的"對子女履行撫養教育義務"。
家族權威象征
在傳統宗族觀念中,家長也指代家族中輩分最高、掌握決策權的長者。這種角色常見于多代同堂的大家庭,負責管理家族事務、主持重要儀式。
教育場景延伸
現代學校常以"家長"代指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如家長會、家校聯繫簿等場景。部分學校會特别标注"實際撫養人也可作為家長參與",體現家庭結構的多樣性。
機構管理隱喻
某些組織會用"家長制"形容集權管理模式,這種用法多含批判色彩,強調領導者獨斷專行的管理方式。
文化差異:英語中"parent"更側重生物學關系,而中文"家長"更強調責任屬性。近年還衍生出"家長群""雞娃家長"等網絡新詞,反映教育競争現狀。
哀烏按樂暴内八舍倍本柸筊波及不修邊幅稱悲承天之祜崇蘭措置刀镮蹀蹀都廣斷頭路蹲裆飛驿分龍兵焚香頂禮富貴壽考浮踴浮柱觀風察俗鼓奏海王宮含覆函索河伯使者黃場圜率環眺虎虎會報唿扇簡深交初驕妾孔子廟髋髀纍牛臨沖龍窟門類偏待前台千載一彈十不十二辰神十襲同盤而食團蒲望巴巴圩堤五更悟言香扇小婦人小犬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