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背棄本業。倍,通“ 背 ”。古以農業為本業。《墨子·非儒下》:“立命緩貧而高浩居,倍本棄事而安怠傲。”《史記·太史公自序》:“民倍本多巧,姦軌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嚴削為能齊之。”
(2).忘本。倍,通“ 背 ”。《史記·外戚世家》:“帝非我不得立,已而棄捐吾女,壹何不自喜而倍本乎!”
倍本在漢語詞典中有兩個核心義項,均源自古代文獻,其含義如下:
違背根本;忘本
指行為或思想背離了原本的根基、原則或本質。此義項強調對事物本源或道德基礎的偏離。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卷第1328頁。
例證:如《史記·禮書》中有“倍本棄事而安怠傲”之句,意指背離根本、廢棄職事而安于怠惰傲慢。
本錢加倍;利潤豐厚
指經商或投資中投入的本金獲得了成倍的回報,形容獲利極大。此義項側重于經濟利益的倍增。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冊)第1328頁。
例證: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金和尚》中描述其經商“數年,暴富,倍本息”,即指其財富在短時間内遠超本金與利息之和。
“倍本”一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既可指對根本原則的背離(貶義),也可指資本收益的倍增(褒義),體現了漢語詞彙的豐富性與曆史演變。
“倍本”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建議進一步查閱《史記》《墨子》等古籍原文,或參考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獲取更詳盡的語境分析。
伴奏避溺山隅不礙事禅人朝珠成群逐隊懲一警百沖鬯铳炮詞志丹方登賢書頂尖帝孫二駕共禦光惠光烈灌流骨邦鬼畫符何所不有怳然喚嬌娘鹄鬓戒門潔身自愛結尾勁駿鞠仗勵操立效離酌闾舍盲僮跛豎覓迹尋蹤名分男女老幼尿床子扭虧為盈偏絕破冢書潛度起盡清俐輕秀穹龜勸和曲兵三翻四複沙民善名伸愬蹄石外夷彎彎扭扭無倪無謂無煙鋼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