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he five periods of the night]∶舊時把一夜分為五更,即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
(2) [before dawn;the fifth watch just before dawn]∶指第五更
夜夜達五更。——《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起五更,睡半夜
(1).古代鄉官名。用以安置年老緻仕的官員。《魏書·尉元傳》:“卿以七十之齡,可充五更之選。”詳“ 三老五更 ”。
(2).舊時自黃昏至拂曉一夜間,分為甲、乙、丙、丁、戊五段,謂之“五更”。又稱五鼓、五夜。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書證》:“或問:‘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訓?’答曰:‘ 漢 魏 以來,謂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雲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雲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為節……更,歷也,經也,故曰五更爾。’”
(3).特指第五更的時候。即天将明時。 南朝 陳 伏知道 《從軍五更轉》詩之五:“五更催送籌,曉色映山頭。” 清 昭槤 《嘯亭續錄·皇上日閱實錄》:“五更時,上已遣小内侍索取,餘是日承值,乃匆匆啟庫取書。” 陳登科 《風雷》第一部第一章:“俺在外邊,風裡雨裡,起五更睡半夜。”
五更是中國古代計時體系中兼具時間刻度與人文内涵的特殊概念。從詞源學角度分析,"五更"由數詞"五"與動詞"更"構成,原指夜間擊柝報時的五個時段。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漢代将日落到日出劃分為五等分,每更為1.28時辰(約2.4小時),其中第五更對應寅時(淩晨3-5點)。
在曆法演變過程中,五更制度最早見于《漢舊儀》記載的宮禁報時制度,至唐代形成"一更黃昏,二更人定,三更夜半,四更雞鳴,五更平旦"的完整體系(《新唐書·曆志》)。這種劃分不僅體現古人天文觀測水平,更蘊含着"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周髀算經》通過圭表測影确立了晝夜劃分的數學基礎。
文化人類學研究顯示,五更概念深度融入傳統民俗:北方守歲有"熬五更"習俗,江南地區保留"五更飯"婚俗,佛教寺院至今遵循"五更鐘"功課制度。這些活态傳承被收錄于《中國民俗大典》數字檔案庫。
相關概念需作語義辨析:"更漏"特指計時器具,"更鼓"強調報時方式,"更點"則是精确的時間計量單位(每更5點)。在文學創作中,白居易《長恨歌》"遲遲鐘鼓初長夜,耿耿星河欲曙天"描繪三更至五更的時空轉換,陸遊《晨起》"五更攬辔山路長"則實錄了古代官員的作息制度。
“五更”是古代中國對夜間時段的劃分方式,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定義
古代将黃昏至拂曉的一夜分為五更(又稱“五鼓”“五夜”),每更約2小時:
第五更的特殊含義
狹義上“五更”特指最後一更(03:00-05:00),如古詩“夜夜達五更”,形容天将亮前的時刻。
成語象征
“五更”常比喻深夜或黎明前的關鍵時刻,如“起五更,睡半夜”形容辛勞。
古代官名
漢代曾設“三老五更”官職,由德高望重的退休官員擔任,受朝廷禮遇,但此用法較為罕見。
民間有“一更人,二更鑼,三更鬼,四更賊,五更雞”之說,反映不同時段的活動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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