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household affair]∶家庭内部的事務
(2) [home economics] 〈方〉∶家中的狀況
(1).古代指大夫家族内部的事務,後漸漸用以泛指家庭事務。《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子木 問於 趙孟 曰:‘ 範武子 之德何如?’對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 晉國 無隱情,其祝史陳信於鬼神無愧辭。’” 北周 庾信 《周大将軍司馬裔碑》:“遭太夫人憂,苫草墳塋,以終灰燧,形骸毀瘠,逾於喪禮。年十有五,始幹家事。”《紅樓夢》第八四回:“必要女婿過門,贅在他家,給他料理些家事。” 夏丏尊 葉聖陶 《文心》十三:“ 樂華 除每日幫母親料理家事外,隻用書冊消遣。”
(2).家庭情況;家境。 晉 幹寶 《搜神記》卷三:“ 球 乃迹訪其家事,先世曾伐大樹,得蛇殺之,女便病。” 清 李漁 《奈何天·媒欺》:“我也聞得 荊州 城裡有個姓 闕 的富家,這等看起來,家事定是好的,不消查問得了。”《紅樓夢》第一一五回:“ 惜春 早已聽見,急忙坐起,説:‘你們兩個人好啊!見我們家事差了,就不來!’”
(3).家産;家業。 唐 蔣防 《霍小玉傳》:“我小娘子即 霍 王女也,家事破散,失身於人。” 元 無名氏 《桃花女》第二折:“今有 周公 ,他的大官人二十一歲了,他家事又富,女壻又生的俊,我特來與你家姐姐説這門親事。” 清 李漁 《意中緣·卷簾》:“小子雖然不肖,也是個納粟的前程,家事雖然不多,也将就有一二十萬。” 王汶石 《風雪之夜·大木匠》:“ 桃葉媽 發現他是個無底洞,便把家事從他手裡要過來,她真是個有十八道鎖的鐵櫃子, 大木匠 很難從她手裡讨到一毛錢。”
(4).家什,器具。 宋 道山先生 《道山清話》:“ 章子厚 與 蘇子瞻 少為莫逆交,一日, 子厚 坦腹而卧,適 子瞻 自外來,摩其腹以問 子瞻 曰:‘公道此中何所有?’ 子瞻 曰:‘都是謀反底家事。’ 子厚 大笑。”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防火》:“樓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數間,屯駐軍兵百餘人,及有救火家事,謂如大小桶、灑子、麻搭、斧、鋸、梯子、火叉、大索、鐵貓兒之類。”《朱子語類》卷七九:“且如而今人,其父打碎了箇人一件家事,其子買來填還,此豈是顯父之過?”
家事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重釋義與用法,主要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家事指家庭内部事務,包含日常家務、家庭成員關系及財産管理等。例如《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家庭内部的事務,如處理家務、管理家産等。”。此釋義強調家庭日常運作的範疇,常見于口語與書面表達。
法律與制度引申
在傳統禮法及現代法律中,家事延伸為家庭成員的權責規範。例如《辭海》提到:“家事亦涵蓋繼承、婚姻、贍養等法律範疇事務。”。這一層面多用于司法文書或社會學讨論,體現家庭關系的規範性。
文學與情感表達
古典文學常以“家事”隱喻家族興衰。如《紅樓夢》中“家事消亡首罪甯”,借家事暗指家族命運。此處詞義帶有情感色彩,多用于藝術創作與曆史叙事。
方言與習慣用法
部分地區将“家事”特指婚喪嫁娶等重大儀式,例如閩南語中“辦家事”代指籌辦婚禮。此類用法體現地域文化差異。
現代語境擴展
當代社會衍生出“家事服務”“家事法庭”等專業術語,指向家政行業或司法分支領域。此類用法反映社會分工的細化與詞彙的適應性演變。
“家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角度綜合解釋:
家庭事務
指家庭内部的日常事務,如家務管理、照顧家人、處理家庭關系等。例如:“一切家事,都是兩個人商量着辦。”
家境
在方言中可表示家庭經濟狀況或生活條件,如“家事破散”(、)。
曆史演變
擴展含義
“家事”涵蓋家庭事務、家境、家産等多重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内涵從古代貴族家族事務逐漸泛化,現代更側重日常家庭生活與責任。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管子》《紅樓夢》等文獻(綜合、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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