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郊之内。古以國都周圍方百裡為郊。五十裡為近郊,以外為遠郊。《禮記·曲禮下》“踐祚,臨祭祀” 漢 鄭玄 注:“唯宗廟稱孝,天地社稷,祭之郊内,而曰嗣王。” 孔穎達 疏:“天子以四郊為外,圓丘、方澤、明堂、社稷,皆在郊内。”
“郊内”是古代地理概念,特指國都近郊範圍内的區域,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都城近郊以内的區域。古代以國都為中心,将周圍方百裡(約50公裡)的範圍統稱為“郊”,其中五十裡以内為“近郊”(即郊内),五十裡以外則稱“遠郊”。
範圍劃分
功能與用途
郊内是古代祭祀活動的重要場所。例如,天地的“圓丘祭”、社稷神的祭祀均在郊内舉行,而宗廟祭祀則位于城内(如《禮記》鄭玄注提到“唯宗廟稱孝”,其他祭祀在郊内)。
文獻依據
《禮記·曲禮下》記載,漢代經學家鄭玄注釋時提到“天地社稷,祭之郊内”,孔穎達進一步解釋,天子将四郊視為“外”,但實際圓丘、方澤等祭祀場所仍在郊内。
擴展說明:古代對“郊”的劃分可能因朝代不同略有差異,但核心是圍繞國都的禮儀與行政空間布局。郊内的設定體現了古代“敬天法祖”的禮制思想,将不同等級的祭祀活動分配到不同區域。
《郊内》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來指代城市周邊地區。
《郊内》的拆分部首是「阝」,共有13畫。
《郊内》由「郊」和「内」兩個字組成。其中,「郊」指的是城市周邊的地區,「内」表示在某個範圍或位置之内。
《郊内》的繁體字為「郊內」。
在古時候,「郊内」的寫法與現代相同。
1. 春天來了,人們紛紛外出踏青,欣賞郊内的美景。
2. 這家餐廳地處郊内,環境清幽,食物也很美味。
郊外、郊遊、郊區、郊野
市郊、城郊
市區、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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