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箋記、表章。《宋書·禮志二》:“天子姬嬪,不容通音介於外,雖義可緻虔,不應有牋表。” 唐 韓愈 《順宗實錄四》:“外有 韋臯 、 裴均 、 嚴綬 等牋表。”
“箋表”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古代文書形式
箋表是古代臣子向帝王或皇室成員上書的一種文體,通常分為兩類:
未定稿的文書
在文學創作領域,“箋表”可指書信或文稿的草稿,強調未經修改的初稿狀态。
皇後權利象征
在清代,箋表被賦予特殊職能。例如順治時期,皇後通過箋表統攝六宮,其效力甚至可約束妃嫔皇子,停用箋表被視為廢後的前兆(注:此說法來自低權威性來源,需謹慎參考)。
文體特點
如需進一步考證曆史細節,可參考《宋書》《順宗實錄》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如。
《箋表》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便籤、記錄的工具或文書。
《箋表》由部首“⺮”(竹)和“表”組成。部首“竹”表示與竹子相關,而“表”則是表示計劃、記錄等含義的字義。
根據《康熙字典》,《箋表》的筆畫數為12。
《箋表》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其中“箋”最早出現在《易經》中,用于指代用竹簡作成的文字記錄。後來演變為指代紙上的便籤、信件等。
在繁體字中,可以使用“箋表”來寫作《箋表》。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古漢字寫法, 《箋表》的古漢字寫法為“筧表”。
1. 他用一張《箋表》記錄下了每天的工作計劃。
2. 我收到了一張朋友寫的《箋表》,上面寫着她的生日聚會時間。
1. 箋紙
2. 箋信
3. 箋款
4. 箋謝
5. 箋狀
1. 便籤
2. 記事本
3. 紙條
4. 便箋
5. 信件
1. 記錄
2. 文獻
3. 史書
4. 文件
5.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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