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時代的酷刑。指将犯人上夾棍或拶子後再敲打刑具,以折磨犯人。 清 孔尚任 《桃花扇·閑話》:“那時 闖 賊搜查朝官,逼索兵餉,将我監禁夾打。”《醒世姻緣傳》第十三回:“那 伍小川 、 邵次湖 ,把四隻腳骨都夾打的折了,疼得殺豬一般叫喚。”
“夾打”是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封建時代的一種酷刑。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将犯人固定于夾棍(夾腿刑具)或拶子(夾手指刑具)後,再敲打刑具以增強痛苦。這種刑罰通過物理擠壓與外力擊打結合,對受刑者造成劇烈疼痛,常用于逼供或懲罰。
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僅作為曆史術語出現在文獻研究或文學作品中。例如提到環衛工人“撿到皮夾”的例句屬于誤用,實際與刑罰無關。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或曆史記錄,可參考、4中提到的文獻來源。
夾打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被夾在兩個物體之間并受到擠壓和壓迫。
夾打的部首是手,共有6個筆畫。
夾打這個詞源于古代漢字中的夾和打兩個字,其中:“夾”指被兩個物體擱住,而“打”則意味着打擊或受到壓迫。在繁體中,“夾打”是夾打的寫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夾打用兩個簡化的字體來表達,分别是“夾”字和“打”字。
1. 他的手指被門夾打了。
2. 這隻小動物無意中夾打了我的手。
夾闆、夾持、夾克、夾緊、夾雜、夾菜。
夾住、夾擠、夾壓。
釋放、松開、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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