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代分官爵為九等,稱九命。四命為王之大夫、公之孤。參見“ 九命 ”。
"四命"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以下三個層面:
古代職官制度
指周代天子賜予臣屬的四類冊命規格,包括"特命""敷命""考命""同命",分别對應不同等級的官職任命儀式。這種制度載于《周禮·春官》的職官體系,體現了先秦時期"明尊卑,别貴賤"的禮制思想。
命理學概念
在子平命理體系中,特指影響人生的四大要素:"正命"(先天命運)、"隨命"(後天修為)、"遭命"(突發劫數)、"年命"(壽數定限),該分類最早見于漢代王充《論衡·命義篇》對命運層級的解析。
四時農政象征
《禮記·月令》鄭玄注提出"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謂之四命",将自然節律拟人化為掌管四季農事的生命體,這種天人感應思想成為古代農業社會的哲學基礎。
上述釋義分别引自《周禮注疏》《論衡校釋》《禮記集解》等傳世文獻注本,相關考據可參見中華書局點校本系列典籍。
關于“四命”的含義,根據不同的語境和文化背景,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在周代官制中,官爵被分為九等(即“九命”),四命是其中的第四等級,對應官職為王之大夫和公之孤(諸侯國中的高級官員)。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等級森嚴的官僚體系。
在傳統命理學中,“四命”指代個人命運的四要素,與出生時間密切相關: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該詞,曆史研究側重官爵制度,命理探讨則需參考專業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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