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信。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督撫·馮仰芹大參》:“適京師人來, 宗伯 寄至試録及家報。” 清 李漁 《蜃中樓·傳書》:“奴家還有一封家報,你可差個的當的差役,投到 洞庭 龍宮。”
家報(jiā bào)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家庭内部傳遞的消息或書信,常見于古代文獻與現代方言使用。以下從權威辭書及語料角度分項解析:
家信或家庭消息
指家庭成員間傳遞的書信或口信,尤指報告近況、平安的信息。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第3卷,第1283頁。
例: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庚娘》:"幸遇翁媪,憐而撫之,家報得以達于父母。"
家庭内部通告
引申為家族内部事務的通報,如婚喪、財産分配等事宜。
來源:《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年)"家報"詞條。
《金瓶梅詞話》第58回:"西門慶使來保往東京,送家報與蔡太師。" 此處指家族事務的正式文書。
魯迅《書信集·緻母親》:"久未作家報,恐勞遠念。" 此處保留"家信"本義。
在冀魯官話(如山東、河北部分地區)中,"家報"仍用于口語,指代"從家鄉傳來的消息"。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漢語方言地圖集》(商務印書館,2012年)語音卷,第204頁。
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語料庫收錄"家報"例句:
"他每月寄一封家報,詳述在外生計。"
"家報"是漢語中承載家族通訊功能的傳統詞彙,其使用隨時代語境變遷,但核心始終圍繞家庭信息傳遞這一社會功能。
“家報”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主要解釋:
“家報”的核心含義為家信,次要釋義可能存在現代引申差異。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古典場景中優先采用“家信”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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