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ne loses a thing which people at his side pick up] 楚國人失去弓,又被楚國人撿得。比喻雖有得失,而無外溢。亦比喻度量狹小
亦作“ 楚得楚弓 ”。《公孫龍子·迹府》:“ 龍 聞 楚王 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 雲夢 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 楚 王遺弓, 楚 人得之,又何求乎?’”《孔子家語·好生》、《孔叢子·公孫龍》、 漢 劉向 《說苑·至公》等亦記有此事。後因以“楚弓楚得”或“楚得楚弓”比喻雖有所失而利未外溢。 明 蘇複 《金印記·金钗典賣》:“喜 楚 得 楚 弓,免被傍人笑。”如:這件事你雖蒙受不少損失,但卻使老百姓深受其惠, 楚 弓 楚 得,大家都是 中國 人,何必計較太多?
“楚弓楚得”出自《孔子家語·好生》,原指楚王丢失弓箭後豁達表示“楚人失之,楚人得之”,後引申為利益未外流、得失同屬一方的現象。該成語包含兩層核心内涵:
一、典故本義 據《孔子家語》記載,楚王狩獵時遺失良弓,侍從欲尋,楚王制止曰:“楚人失弓,楚人得之,何必求也?”此典故體現楚王以國土為界的豁達胸襟。後孔子評價此境界仍有局限,提出“人遺弓,人得之”的天下觀,形成典故的辯證内涵。
二、引申含義 《漢語大詞典》釋義為“比喻雖有所失而利未外溢”,強調得失在内部循環的平衡狀态。現代多用于形容資源、人才或機遇在特定群體内流轉,如企業高管離職後在同行業就職,常被喻為“楚弓楚得”。
用法特征 該成語作賓語、分句使用,常見于評價得失關系的語境。漢典網标注其近義詞為“得失相當”,反義詞為“楚才晉用”,體現漢語詞彙的辯證思維特性。
“楚弓楚得”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析:
該成語字面指楚國人丢失的弓被其他楚國人拾得,比喻利益雖暫時損失,但最終仍在同一群體内部流轉,未外流至他人。其核心強調“得失在内部循環”的達觀态度,常含褒義。
出自西漢劉向《說苑·至公》:楚共王打獵時遺落寶弓,侍從欲尋,他卻說:“楚人失弓,楚人得之,何必尋找?”()。孔子聽聞後評價其胸懷尚可,但未達“天下為公”的境界()。
該成語不僅體現古人“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務實思維,也暗含對狹隘地域觀的反思(如孔子認為應超越國界,追求更大格局)。
若需進一步探究典故細節,可查閱《說苑》原文或相關曆史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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