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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勇的意思、護勇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護勇的解釋

清 代負責地方治安、保衛工作的兵勇。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二:“哨官有哨長一名,有護勇五名;其外有什長,有正勇,有夥勇。”《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回:“他奉了劄子,到了船廠,便傳齊了一切工匠、小工、護勇等人。”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護勇是清代對低級武官或士兵的一種稱謂,特指承擔護衛、治安等職責的基層武裝人員。其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闡釋:

  1. 基本詞義與身份定位

    “護”即護衛、保護,“勇”在清代常指由地方招募的兵卒,區别于正規的八旗、綠營兵(稱為“兵”)。因此,“護勇”字面指承擔護衛任務的兵勇。他們通常隸屬于地方官員(如州縣官、鹽務官員)的私人衛隊或地方治安武裝,負責長官安全、押運物資、維持轄區秩序等(《漢語大詞典》)。其身份介于正規軍與差役之間,屬于非經制的地方武裝力量。

  2. 職能與職責範圍

    護勇的核心職責是護衛與治安。具體包括:

    • 官員護衛:保護地方主官的人身安全及官署安全。
    • 要地值守:守衛倉庫、監獄、關卡等重要場所。
    • 物資押運:護送官銀、漕糧、鹽斤等官方物資運輸。
    • 地方彈壓:協助差役維持地方治安,緝捕盜匪(《清代典章制度辭典》)。
  3. 在軍事體系中的位置

    護勇不屬于國家常備軍(八旗、綠營),而是地方官員自行招募、給養的地方性武裝。其選拔、訓練和指揮權在地方官手中,具有明顯的私人或半官方性質。其地位低于正規軍官,但高于普通衙役。在晚清團練、勇營興起後,“勇”的地位有所提升,但“護勇”仍多指承擔基礎護衛任務的基層人員(《中國曆史大辭典·清史卷》)。

  4. 曆史背景與現代使用

    “護勇”一詞具有鮮明的清代曆史特征,是特定時期軍事、行政制度的産物。隨着清末民初軍事制度改革,該稱謂逐漸消失。在現代漢語中,“護勇”已成為曆史詞彙,僅用于指稱清代這一特定群體,不具有現代對應職務(《辭源》修訂本)。

“護勇”是清代對地方官員麾下承擔護衛、治安、押運等任務的基層武裝人員的專稱,屬于非正規的地方性武裝力量,體現了清代地方軍事制度的特色。

網絡擴展解釋

“護勇”是清代對地方治安及保衛人員的特定稱呼,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護勇指清代負責地方治安、保衛工作的兵勇,屬于地方武裝力量的一部分。其名稱中的“護”強調護衛職能,“勇”則指非正規編制的鄉勇或臨時招募的士兵。

二、職能特點

  1. 治安維護:在地方官府指揮下執行巡邏、緝盜等任務,相當于現代的輔警。
  2. 軍事輔助:協助正規軍駐防要地,如《郎潛紀聞》記載哨官下設護勇五名,負責基層軍事管理。
  3. 工程護衛:史料顯示護勇還參與重要工程現場的安全維護,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提到船廠調集護勇監督工匠。

三、組織結構

護勇屬于“勇營”體系,與“正勇”(正規士兵)、“夥勇”(後勤兵)并列。通常以哨為單位,每哨由哨長統領,下設護勇、什長等職,形成層級化管理結構。

四、曆史背景

清代中後期因八旗軍力衰退,逐漸依賴鄉勇維持地方治安,護勇即在此背景下産生,屬于半官方性質的地方武裝,後期部分被納入新軍體系。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清代文獻記載及現代詞典釋義,完整原始記錄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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