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的一種稅收名。 清 顧燮 《丹午筆記·門檻稅》:“ 萬曆 年間,凡家中有大廳者,即加門檻稅,故今人稱大戶曰‘是有門檻人家’。”
“門檻稅”是明代萬曆年間推行的一種特殊稅收,主要針對特定房屋結構的家庭征收。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門檻稅是明代以房屋門檻為征稅依據的稅種,主要針對家中設有大廳的富裕家庭。因大戶人家常以高門檻作為身份象征,此稅成為區分社會階層的标志之一。
曆史背景與實施方式
補充說明:該稅種體現了古代通過房屋規格間接衡量財富的征稅思路,現代已無類似稅制。如需更完整的曆史細節,可參考《明史·食貨志》等專業文獻。
門檻稅是指對財産、收入或交易等實行的一種稅收政策,其目的是為了調節社會經濟發展和財富分配的不平衡。
門檻稅的拆分部首是門(mén)和木(mù),門檻稅總共有11個筆畫。
“門檻稅”一詞最早來源于民國時期,其意指在購買、交易或擁有財産前需支付的一種稅金,即所謂的門檻費。
門檻稅的繁體字為門檻稅。
古時候,門檻稅常常采用的漢字寫法為門闩稅。
他們對高收入者征收了一項新的門檻稅。
門檻稅可以與以下詞語組詞: 1. 門檻:表示一種限制、要求或條件 2. 稅收:指政府依法對個人和單位按其合法的收入和財産征收的金錢和實物的行為和制度。
門檻稅的近義詞有: 1. 閘稅:指進門前需支付的稅金 2. 進門稅:指進門前需支付的稅金
門檻稅的反義詞是: 1. 免稅:指被免除納稅義務,不需要支付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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