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负责地方治安、保卫工作的兵勇。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十二:“哨官有哨长一名,有护勇五名;其外有什长,有正勇,有伙勇。”《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十回:“他奉了札子,到了船厂,便传齐了一切工匠、小工、护勇等人。”
“护勇”是清代对地方治安及保卫人员的特定称呼,具体解释如下:
护勇指清代负责地方治安、保卫工作的兵勇,属于地方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其名称中的“护”强调护卫职能,“勇”则指非正规编制的乡勇或临时招募的士兵。
护勇属于“勇营”体系,与“正勇”(正规士兵)、“伙勇”(后勤兵)并列。通常以哨为单位,每哨由哨长统领,下设护勇、什长等职,形成层级化管理结构。
清代中后期因八旗军力衰退,逐渐依赖乡勇维持地方治安,护勇即在此背景下产生,属于半官方性质的地方武装,后期部分被纳入新军体系。
注:以上内容综合了清代文献记载及现代词典释义,完整原始记录可参考汉典、查字典等来源。
护勇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包括“护”和“勇”。
“护”的部首是手,共有8画;“勇”的部首是力,共有9画。
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族的文化。它描述了保护和鼓励勇敢的行为。
在繁体字中,“护勇”分别写作“護勇”。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护勇的写法与现代相似。
1. 他拿出了护勇的精神,勇往直前。
2. 她是一个护勇的女孩,总是勇敢地面对困难。
护法、护栏、保护、保护者等。
保护、维护、捍卫。
背弃、退缩、怯懦。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