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型藝術的一種。以照相機和感光材料為工具,運用畫面構圖、光線、影調(或色調)等造型手段來表現主題并求得其藝術形象。主要特點在于所表現的對象必須是實際存在的。體裁上分新聞攝影、人像攝影、風景攝影、動靜物攝影等。
攝影藝術是通過攝影技術實現的藝術表達形式,其核心在于結合技術手段與美學思維,将現實或創意轉化為具有感染力的視覺作品。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攝影藝術屬于造型藝術範疇,以照相機和感光材料為工具,通過畫面構圖、光線運用、影調/色調控制等造型手段表現主題。其本質特征在于表現對象必須實際存在,但創作過程融合了主觀選擇與藝術加工。
根據《滬江詞典》等來源,可分為:
包含前期拍攝(約70%重要性)與後期制作(30%),現代數字技術擴展了暗房工藝的表現形式。廣義上涵蓋所有攝影相關藝術活動,狹義特指具備獨立藝術價值的攝影作品。
(注:完整分類及技術細節可參考、4、7等來源)
攝影藝術指的是通過攝影技術來表達和傳達藝術觀點、感受和情感的藝術形式。通過攝影,藝術家可以捕捉瞬間的美麗、記錄生活的細節,以及探索光影、色彩和構圖等藝術元素的運用。
《攝影藝術》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攝(攵/扌)和影(彡)。拆分後的筆畫分别為3畫和5畫。
“攝影”一詞最早見于《蘭亭序》:“箫鼓喧喧,陳列森羅。”傳統漢字中,“攝”指攝取、捕捉,如攝取營養;“影”指映射、倒影。兩個字合在一起,即攝取映影,即攝影。
《攝影藝術》的繁體字為「攝影藝術」。
在古時候,攝影藝術這個詞彙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上,仍然是由“攝”和“影”兩個字組成。
1. 這幅照片展示了攝影藝術家對大自然的細膩觀察和捕捉。 2. 攝影藝術能夠通過鏡頭将平凡的事物賦予美感。
攝影師、攝影作品、攝影比賽、攝影展覽、攝影器材
攝影美術、攝影創作
非攝影藝術、非藝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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