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私人的家奴、親信。《左傳·宣公十七年》:“ 郤子 至,請伐 齊 , 晉侯 弗許,請以其私屬,又弗許。” 杜預 注:“私屬,家衆也。”《呂氏春秋·無義》:“ 公孫鞅 以其私屬與母歸 魏 。”《史記·周本紀》:“﹝ 古公 ﹞乃與私屬遂去 豳 ,度 漆 沮 ,踰 梁山 ,止於 歧下 。”《資治通鑒·齊東昏侯永元元年》:“ 道根 以私屬從軍,及 顯達 夜走,軍人不知山路, 道根 每及險要,輒停馬指示之,衆賴以全。” 胡三省 注:“私屬者,家之奴客及其親黨,非官之所調發者。”
(2). 王莽 時奴婢的别名。《漢書·食貨志上》:“﹝ 王莽 下令曰﹞‘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
“私屬”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古代核心含義
現代引申義
詞源與結構
使用注意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現代例句,可參考《漢書·食貨志》或查字典等來源。
私屬,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私”表示個人、私人,而“屬”表示歸屬、屬于。因此,“私屬”可以理解為私人所有或私人所屬的意思。
拆分“私”字的部首是“示”,筆畫數為7;拆分“屬”字的部首是“屍”, 筆畫數為8。
“私屬”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用于描述個人所有的財物或個人歸屬的範疇。它在現代漢語中常用于表示個人擁有的私人財産,例如私屬物品、私屬領地。
“私屬”一詞的繁體字是「私屬」。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可以将“私屬”寫作「私屬」,其中“私”字的寫法與現代相同,而“屬”字的寫法略有差異。
1. 他的收藏品都是私屬物品,不對外展示。
2. 這塊地盤是他的私屬領地,其他人不得侵犯。
私屬名財、私屬産業、私屬地盤、私屬物品等。
個人所有、個人財産、私人財産
公有、公共財産、共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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