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奉聖旨。 宋 嶽飛 《永州祁陽縣大營驿題記》:“權 湖南 帥 嶽飛 被旨讨賊 曹成 。” 金 元好問 《續夷堅志·麻神童》:“ 劉微 七歲,被旨賦《鳳皇來儀》。”《續資治通鑒·宋徽宗政和元年》:“攝 瓘 至州庭,大陳獄具,将脅以死, 瓘 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旨邪!’”
"被旨"是由古漢語"被"和"旨"組合而成的動賓結構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承受旨意"。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多用于描述臣子接受帝王诏令的特定場景,具有明确的禮儀制度和等級色彩。以下是基于漢語研究的詳細解析:
一、詞源考釋 "被"在《說文解字》中訓為"寝衣",後引申為"受"義,《漢語大詞典》指出其作為動詞使用時特指"接受上級指令"的官方行為。"旨"在《爾雅·釋诂》中解作"意也",專指帝王、尊長的命令,《辭源》特别标注該字在唐宋時期成為官方文書的固定用詞。
二、結構特征 作為聯合式合成詞,"被旨"遵循古漢語"動詞+受事賓語"的典型構詞法。這種結構常見于古代官制術語,《古代漢語語法》記載,類似組合如"奉旨""承敕"等,均用于表達對皇權的絕對服從。
三、曆史語用 《宋史·職官志》記載:"凡三省被旨,即日覆奏",印證該詞在宋代中央行政體系中的實際運用。明代《大明會典》規定:"六部被旨,須具揭帖奏聞",顯示其在官僚制度中的程式性作用。清代《皇朝文獻通考》更有"被旨議處"的司法術語記載。
四、現代轉化 現代漢語中雖不再使用該詞的原始形态,但其語義通過"奉旨""遵旨"等近義詞得以延續。《現代漢語詞典》在"旨"字條目下特别說明:"古代接受皇帝命令稱被旨",保留了該詞的曆史文化記憶。
“被旨”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官場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接受上級(尤其是皇帝)的指示或命令,強調對權威的遵從和執行任務的責任。拼音為bèi zhǐ,注音為ㄅㄟˋ ㄓˇ。
曆史用法與文獻例證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公文、史書或文學作品中,體現對皇權或上級命令的服從,如官員受命處理政務、将領奉旨出征等。
現代適用性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學術讨論中。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場術語或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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