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清 為征派賦役編造的戶口冊籍。男女始生為黃,一說戶口冊籍的封面為黃色,故名。 明 張萱 《疑耀》卷二:“今制,丁口稅糧,十歲一籍其數,曰黃冊,自 劉宋 時已有之。 齊高帝 即位,嘗敕 虞玩之 與 傅堅意 檢定,詔曰‘黃籍,人之大綱,國之政端’雲雲。時亦稱人籍,今世多不解黃字之義,餘偶閲 唐 開元 制,凡男女始生為黃……每歲一造計帖,三年一造戶籍,即今之黃冊也。謂之曰黃,亦自男女始生登籍而名之耳。”《明會典·戶口二·賦役》:“國初因賦定役,每十年,大造黃冊,戶分上中下三等,差役照冊僉定。”《清史稿·食貨志一》:“編審之制……丁有民丁、站丁、土軍丁、衛丁、屯丁。總其丁之數而登黃冊。”
(2). 清 代宗人府的戶籍簿。宗室載入黃冊, 覺羅 則載入紅冊,以圖永世保存。《清會典·宗人府》:“黃檔房,掌書黃冊、紅冊。”
黃冊是中國古代重要的戶籍與賦役管理制度,特指明代創制、清代沿用的官方登記冊籍。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黃冊以黃色封面為标識(故稱“黃冊”),是由官府統一編造的戶口與賦役檔案。明代每十年重新編造一次,詳細登記每戶的人口、田産、賦稅及徭役情況,作為國家征收賦稅、征派勞役的依據。清代延續此制,至雍正年間推行“攤丁入畝”後逐漸廢止(《明史·食貨志》《清史稿·食貨志》)。
記錄每戶的丁口(男女人數、年齡、身份)、財産(土地、房屋、牲畜),實現人口動态監控。
依據黃冊劃分戶等(如民戶、軍戶、匠戶),确定賦稅額度(田賦、丁銀)和徭役種類(《明代黃冊研究》,韋慶遠著)。
通過登記土地買賣與流轉,抑制土地兼并,保障稅源穩定(《中國制度史》,呂思勉著)。
黃冊編制采取“裡甲制”分層管理:
黃冊制度是研究明清社會經濟史的核心史料,反映了中央集權下國家對基層社會的精細管控。現存明代黃冊檔案約4萬件(藏于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為世界現存規模最大的古代戶籍檔案(《明清檔案學》,秦國經著)。
主要參考文獻
(注:因古籍原始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權威出版物信息以增強可信度。)
黃冊是明清時期用于戶籍管理和賦役征派的重要冊籍制度,其含義和功能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黃冊全稱“賦役黃冊”,是明代洪武十四年(1381年)由朱元璋推行的全國性戶籍檔案制度。名稱來源有兩種說法:
作為中央集權的治理工具,主要服務于:
作為中國古代最系統的戶籍管理制度之一,黃冊實現了對全國“人丁事産”的精準控制,是研究明清社會經濟史的重要原始資料。其與魚鱗圖冊共同構成“經濟治理雙璧”,标志着傳統戶籍制度的高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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