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國 君長。《竹書紀年》卷上:“ 帝芬 十六年 洛伯 用 與 河伯 馮夷 鬭。”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莊嶽委談上》:“《紀年》載 帝芬 十六年, 洛伯 與 河伯 鬭。夫 洛 與 河 ,國名也;伯,爵也; 用 與 馮夷 ,人名也。”
“洛伯”一詞在漢語詞典體系中屬于較為罕見的專有名詞,目前主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均未收錄該詞條。結合古籍文獻及曆史學研究,其含義可作如下解析:
古國君主稱謂
《尚書·夏書》記載“洛伯”為夏代洛水流域的方國首領,如“洛伯用與河伯馮夷鬥”。此處“伯”指代爵位等級,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對應,體現早期分封制度。
氏族姓氏組合
據《元和姓纂》考據,“洛伯”可能為複姓,如春秋時期晉國有大夫洛伯瑕。此類用法屬于“地名+爵位”構成的複合姓氏,與“鐘離”“東郭”等姓氏構成規律相似。
水文神祇代稱
《水經注·洛水》引《河圖玉版》雲:“河伯姓呂名公子,洛伯姓馮名夷”。此處将“洛伯”與黃河水神“河伯”并列,反映古代自然崇拜中的人格化神祇體系。
建議讀者進一步參考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中《尚書》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水經注校證》等權威文獻考辨源流。
“洛伯”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基本釋義
指人的心靈純潔無瑕,常用于形容品德高尚、思想純粹的人,強調無不良動機或虛僞行為。其發音為luò bó。
使用場景
多用于贊美他人品質,如朋友、家人或同事的言行真實可信,或描述無瑕疵的品格。
指洛國君長
根據《竹書紀年》記載,“洛伯”是古代洛國(今河南洛陽一帶)的君主稱號,如“帝芬十六年,洛伯用與河伯馮夷鬥”。
神話中的洛水之神
北魏郦道元《水經注》提到“洛伯”為洛水之神,與河伯馮夷争鬥的傳說反映了古代自然崇拜。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可參考《竹書紀年》或《水經注》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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