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殺掠 ”。殺戮擄掠。《史記·匈奴列傳》:“ 匈奴 日已驕,歲入邊,殺略人民畜産甚多。” 晉 袁宏 《後漢紀·質帝紀》:“六月, 鮮卑 寇 代郡 ,殺掠民吏。”《資治通鑒·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 魏 人遂寇 兗 、 青 、 冀 三州,至 清 東而還,殺掠甚衆,北邊騷動。” 宋 蘇轼 《司馬溫公行狀》:“明年西戎犯邊,殺略吏士。”《金史·斡者傳》:“ 璘 走險, 璋 急擊之,殺略殆盡。”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五章第一節:“ 唐 軍收複 洛陽 , 回纥 入城大肆殺掠。”
殺略(shā lüè)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殺戮掠奪,多用于描述古代戰争或動亂中的暴力行為。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分層次解析:
字義分解
二字組合後,構成“殺戮”與“掠奪”的并列結構,凸顯暴力性與破壞性。
完整釋義
指通過武力手段殺害生命并搶奪財物,常見于史書對戰争暴行的記載。例如:
《漢書·匈奴傳》載:“匈奴數殺略邊民。”
(意為匈奴多次殺害、擄掠邊境百姓。)
史書中的高頻場景
戰争暴行:多用于描述軍隊或遊牧民族對平民的殘害。如:
《史記·朝鮮列傳》:“漢使涉何殺略朝鮮民。”
(漢代使者涉何殺害并掠奪朝鮮民衆。)
社會動蕩:指亂兵或匪寇的劫掠行為。如《後漢書》載董卓部将“殺略陽人”。
詞義演變
該詞盛行于秦漢至魏晉文獻,宋元後逐漸被“殺戮”“劫掠”等替代,現代漢語中已罕用。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明确釋義為:“殺害擄掠;殺戮掠奪。”
例證引《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呂布)殺略乘氏。”
《辭源》(修訂本)
強調其軍事背景:“謂殺戮人民,掠奪財物。”
引《漢書·晁錯傳》:“匈奴殺略人民甚衆。”
“殺略”兼具“殺戮”與“掠奪”雙重暴力屬性,更具整體破壞性。
“殺略”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殺戮和掠奪的結合,多用于描述古代戰争或邊境沖突中的暴力行為。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殺略”是古代文獻中描述暴力征服的常見詞彙,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理解。如需深入考證,建議參考《史記》《資治通鑒》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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