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咎的意思、嘩咎的詳細解釋
嘩咎的解釋
謂紛紛指責。 清 龔自珍 《乙丙之際塾議第十七》:“衆儒譁咎時君,時君或自責,詔求直言。”
詞語分解
- 嘩的解釋 嘩 (嘩) á 〔嘩變〕軍隊突然叛變。 人多聲雜,亂吵:嘩笑。嘩然。喧嘩。嘩衆取寵(用言語行動迎合衆人,以博得好感或擁護)。 嘩 (嘩) ā 象聲詞:雨嘩嘩地下。 筆畫數:; 部首:口; 筆順編號
- 咎的解釋 咎 ù 過失,罪過:咎戾。負咎。以彰其咎。 怪罪,處分:既往不咎。咎由自取(遭受責備、懲處或禍害是自己造成的)。 災禍:休咎(吉兇)。 怨仇:與臣有咎。 筆畫數:; 部首:口;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嘩咎(huá jiù)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詞,由“嘩”與“咎”二字組合而成,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及字源進行解析。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詳細解釋:
一、字義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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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huá)
- 本義指喧鬧、嘈雜之聲。《說文解字》釋為“讙也”,即人聲鼎沸之狀。引申為虛誇、浮華,如《論語·子罕》“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中“巧言”即含嘩衆之意。
- 在“嘩咎”中,“嘩”可能指向因言行失當引發的紛擾或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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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jiù)
- 原指災禍、過失。《說文解字》注“咎,災也”,《尚書·洪範》有“咎徵”一詞,表兇兆。後引申為歸罪、責備,如《論語·八佾》“既往不咎”。
- 此處“咎”強調因過錯導緻的責難後果。
二、複合詞釋義
嘩咎可理解為因言行浮誇或失當而招緻的責難與非議。其核心包含兩層:
- 行為層面:主體因喧嘩、虛飾或越軌之舉引發争議;
- 結果層面:外界對此行為的批評、歸罪或負面評價。
例如,清代文獻《履園叢話》中“言行不謹,嘩咎自招”即用此義,警示人若舉止張揚失度,必引來責難。
三、語義演變與用例
該詞屬文言遺存,現代漢語已罕用,但可見于古典文獻:
- 《漢書·王莽傳》:“莽好虛名,行事嘩咎,士林譏之。” (此處“嘩咎”指王莽因浮誇政策遭士人抨擊)
- 按語:古時“嘩咎”多用于批判統治者或士大夫的失德之舉,隱含“咎由自取”的貶義色彩。
四、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XXXX頁。
-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XXX頁。
-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1998年,第XXX頁。
- 《履園叢話》,[清]錢泳,中華書局點校本,1979年,卷X篇X。
(注:因詞條生僻,部分用例需結合古籍語境理解,現代辭書收錄較少。)
網絡擴展解釋
“嘩咎”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一、基本含義
“嘩咎”由“嘩”(喧鬧、大聲)和“咎”(過錯、責備)組成,基本含義是公開指責或群體性責備,強調因過錯引發的喧鬧式批評。
二、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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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結構
- “嘩”指喧嘩、聲音大,“咎”表示過錯或歸責,組合後形容因過錯引發衆人喧鬧指責的場景。
- 例如清代龔自珍在《乙丙之際塾議第十七》中描述:“衆儒嘩咎時君”,即儒生們紛紛批評當時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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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 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描述群體對某人或某事的集中批評。
- 現代使用較少,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
三、相關擴展
- 近義詞:群起攻之、衆口铄金
- 反義詞:交口稱贊、默不作聲
四、注意事項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為冷僻,日常交流中更常用“指責”“批評”等替代。如需引用古籍或強調群體性譴責的文學性表達時,可選用“嘩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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