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審考問。《後漢書·魯恭傳》:“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可從此令,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後漢書·锺離意傳》:“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 李賢 注:“記,文符也。案,察之也。”
“案考”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司法或案件審查的語境中,具體解釋如下:
案考(拼音:àn kǎo)指查審考問,即通過審查、盤問等方式對案件或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後漢書·魯恭傳》
“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
(意為:判決案件和審查拷問,都應在立秋時截止。)
《後漢書·锺離意傳》
“府下記案考之。”
李賢注:“記,文符也;案,察之也。”
(此句描述對受賄亭長的審查過程,“案”指審查,“考”指考問。)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研究。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搜索結果(如)中提到的“考試改革”“萃取法”等内容與“案考”詞義無關,需忽略。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可參考《後漢書》相關篇章。
案考(àn kǎo)是一個中文詞彙,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案”和“考”。
“案”是由“木”字作為部首,有5個筆畫;而“考”是由“⺧”字作為部首,有6個筆畫。
“案考”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意思是考察案情。在繁體字中,它是“案考”字。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和現在有些不同。具體到“案考”這個詞,古代的寫法是一種篆書體。篆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字體,以其古樸、簡練的特點而聞名。
1. 法官正在進行案考,以确定被告的罪責。
2. 老師要求學生在完成作業後進行自我案考,以找出不足之處。
案情、案例、考察、考核、考試
審查、審視、檢查、審視、評估
放任、放松、忽略、放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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