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hare]∶與他人共同使用
合用一個房間
(2) [suit;apply to]∶適合使用
這些筆又便宜,又合用
(1).該用;須用。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府衙門職掌》:“﹝禦前作﹞專管營造龍牀、龍桌、箱櫃之類。合用漆布、桐油、銀硃等件,奏準于甲字庫關支。”
(2).合適;適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一回:“﹝我﹞順腳踱了進去,要看有合用的書買兩部。” 魯迅 《書信集·緻章廷謙》:“内中大半是小作家,是斷片文字,多不合用。”
(3).共同使用。《羊城晚報》1984.6.8:“Car-pool就是幾個人分擔汽油費,合用一部汽車。”
合用是一個多義詞項,在不同語境中具有以下核心含義:
指多人或多方共同使用某物或協作完成某事。
例句:
“這兩戶人家合用一間廚房。”
“團隊合作用戶調研數據,完成了報告。”
近義詞:共享、共用、協作
形容物品適合使用、滿足功能需求或經濟實用。
例句:
“這把工具輕便又合用,維修效率很高。”
“舊手機雖然過時,但當備用機依然合用。”
近義詞:實用、趁手、實惠
指多方共同使用資源(如合用水電、合用通道),需明确權責以避免糾紛。
形容商品具備成本效益比(如“合用替代品”指性價比高的替代方案)。
本文釋義綜合以下漢語工具書及語言研究:
商務印書館,2016年出版,收錄“合用”的雙重詞性及用例。
上海辭書出版社,詳釋“合用”從明清白話至今的語義演變。
基于實際語例分析現代漢語中的高頻使用場景。
(注:因未檢索到可公開訪問的權威線上詞典鍊接,暫不提供來源鍊接,建議查閱上述紙質或學術數據庫資源。)
“合用”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類解釋:
指多人或事物共享同一物品或空間。例如:
表示某物符合實際需求或具備使用價值。例如:
若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魯迅書信集》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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