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hare]∶與他人共同使用
合用一個房間
(2) [suit;apply to]∶適合使用
這些筆又便宜,又合用
(1).該用;須用。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府衙門職掌》:“﹝禦前作﹞專管營造龍牀、龍桌、箱櫃之類。合用漆布、桐油、銀硃等件,奏準于甲字庫關支。”
(2).合適;適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一回:“﹝我﹞順腳踱了進去,要看有合用的書買兩部。” 魯迅 《書信集·緻章廷謙》:“内中大半是小作家,是斷片文字,多不合用。”
(3).共同使用。《羊城晚報》1984.6.8:“Car-pool就是幾個人分擔汽油費,合用一部汽車。”
“合用”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類解釋:
指多人或事物共享同一物品或空間。例如:
表示某物符合實際需求或具備使用價值。例如:
若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魯迅書信集》等作品。
合用是一個常用的形容詞,用來形容某物在特定的場合或情況下是合適、適用的。
合用的部首是⺮(竹),總共有6個筆畫。
合用源自于古代漢語,在古代書法中,字句分隔得比較清晰,合用就是指将兩個字連寫成一個字,以表示此字在某種場合下的特定含義。
在繁體字中,合用的寫法依然保持不變。
古代漢字寫法繁瑣而多樣,因此合用的字寫法也有一些變化。不過總體來說,合用仍是将兩個字連寫成一個。
1. 這把雨傘既輕便又防水,非常合用。
2. 這台機器的操作界面非常簡單,十分合用于老年人使用。
合適、合理、合金、合同、合作
適合、適宜、恰當、合規
不合用、不適合、不恰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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