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勘察 ”。
勘查(kān chá)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專業色彩的複合動詞,指通過實地考察、檢驗或檢測等手段,對特定對象(如地質環境、事故現場、資源狀況等)進行詳細調查與核驗的過程。其核心含義強調實地性與系統性的檢查行為,常用于地質、工程、司法、資源管理等領域。
本義為“校對、核定”,引申為“實地檢測”。如《說文解字》釋“勘”為“校也”,強調核對事實的嚴謹性。
意為“檢驗、調查”,《玉篇》注“查,檢也”,突出深入檢驗的行為特征。
二者組合後,“勘查”融合了“核實”與“檢驗”的雙重動作,需通過實地操作完成系統性調查。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定義:
勘查:實地進行調查或探測(多指采礦或工程施工前)。
示例:地質~|現場~|礦産資源~。
此定義明确指向專業領域的實地作業,強調其在工程、資源開發中的前置性與必要性。
如礦産儲量勘查、地質災害評估,需通過鑽探、測繪等手段獲取數據。
公安機關對案發現場進行痕迹勘查,收集物證(如《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現場勘驗程式)。
施工前對地形、水文等條件的勘查,确保設計符合實際環境。
森林資源、土地用途的勘查登記,為規劃提供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确權登記辦法》)。
“勘查”的标準化使用見于多部法規及行業規範:
其術語定義亦收錄于《地球科學大辭典》(地質出版社)等專業工具書。
結論:勘查是以實地調查為核心的專業行為,需通過科學手段系統收集信息,服務于資源開發、司法鑒定、工程安全等領域。其權威性源于法律規範與行業标準,體現了漢語複合詞在專業語境中的精确性。
(釋義依據:《現代漢語詞典》;法律文件詳見國務院及自然資源部官網公開信息)
“勘查”與“勘察”是常見的易混淆詞,兩者的核心區别在于應用領域和具體目的。以下從定義、用途和場景三方面詳細解釋:
在部分語境中,兩詞可通用(如“現場勘查/勘察”),但專業場景下需嚴格區分。例如,地質隊執行礦産調查用“勘查”,而建築公司評估地基則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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