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于國事。《周禮·地官·司門》:“凡財物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 鄭玄 注:“死政之老,死國事者之父母也。” 唐 元稹 《顔岘右贊善大夫制》:“古者公卿之子,代為公卿,所以貴貴也。況賢者之後,死政之孤,寧繫班資,以礙升奬?”
"死政"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含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指為政事或公務而犧牲生命,即因履行職務、忠于職守或谏诤國事而死亡。其核心在于強調因公殉職或為國盡忠的死亡行為,常見于古代文獻記載忠臣、谏官的事迹中。例如《韓非子·詭使》提到“戰士怠于行陣者,則兵弱也……農夫惰于田者,則國貧也……死政之民寡,則兵弱”,此處“死政”指為國事效死之人。
二、引申與特指
在特定語境中,“死政”可特指因谏诤而亡。古代谏官以死進谏被視為忠烈之舉,如《宋史·忠義傳》載有官員“以死政聞于朝”,即因直谏觸怒君主而殒命。
三、詞源與結構
“死”為動詞,表死亡;“政”指政事、公務。二字組合為動賓結構,字面即“死于政事”。該詞最早見于先秦法家著作,後成為史書描述忠臣節義的固定表述。
四、現代使用情況
現代漢語中,“死政”已被“殉職”“因公犧牲”等詞彙取代,僅見于研究古代政治或曆史的學術文獻中。其價值在于承載古代“文死谏”的忠君思想與政治倫理。
權威參考來源:
“死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死于國事”,即因國家事務或公務而犧牲生命。以下是詳細解釋:
“死政”由“死”(死亡)和“政”(政事、國事)組成,字面指因國家事務喪生。該詞多見于先秦至唐代文獻,強調為國盡忠的犧牲精神。
古代中國重視忠君愛國,“死政”體現了對為國犧牲者的尊崇。政府常通過撫恤其家屬(如贍養父母、撫養孤兒)來彰表忠烈,這一制度在《周禮》中已有雛形,後世如唐代進一步細化。
宋代詩詞中可見“死政”的引申用法,如劉過《從軍樂》中“一死政自輕鴻毛”,以“死政”凸顯舍生取義的價值觀;方回詩中“醉死政自佳”則略帶反諷,暗喻時局動蕩下的無奈選擇。
如今“死政”已罕用,但類似概念可見于“烈士”“因公殉職”等表述。其精神内核仍被傳承,如國家對英烈家屬的撫恤政策。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及唐代典章制度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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