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營的意思、樂營的詳細解釋
樂營的解釋
舊時官妓的坊署。 唐 範摅 《雲溪友議》卷十二:“二君皆以長年,精求釋道,樂營子女,厚給衣糧,任其外住。若有飲宴,方一召來。柳際花間,任為娛樂。” 唐 羅虬 《比紅兒詩》之五:“樂營門外柳如蔭,中有佳人畫閣深。若使五陵公子見,買時應不啻千金。” 清 吳偉業 《聽女道士卞玉京彈琴歌》:“碧玉班中怕點留,樂營門外 盧 家泣。”
詞語分解
- 樂的解釋 樂 (樂) è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使人快樂的事情:取樂。逗樂。 對某事甘心情願:樂此不
- 營的解釋 營 (營) í 軍隊駐紮的地方,借指按編制集體生活的地方:營地。營房。營壘。軍營。野營。陣營。步步為營(軍隊前進一步就設一道營壘,喻行動謹慎,防備極嚴)。 軍隊的編制單位,連的上一級。 籌劃,管理,建
專業解析
“樂營”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軍事與文化生活來理解。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樂營”指古代軍隊中專門管理樂工(演奏音樂的人員)的機構或場所,主要負責軍隊的禮儀奏樂、宴飨娛樂及鼓舞士氣。
- 字義分解:
- “樂”:音 yuè,指音樂、樂舞。
- “營”:指軍營、軍隊編制單位,引申為管理機構。
二、曆史淵源與職能
- 起源背景:
樂營制度可追溯至唐代,是軍隊正規化的産物。唐代實行府兵制,軍營中設樂營以規範樂工管理,避免士兵沉迷民間娛樂影響軍紀。
- 核心職能:
- 禮儀奏樂:在出征、凱旋、祭祀等軍事儀式中演奏雅樂。
- 宴飨娛樂:為将領及士兵提供宴飲時的樂舞表演。
- 士氣管理:通過音樂調節軍營氛圍,緩解士兵思鄉之情。
三、文獻例證與權威參考
- 唐代典籍記載:
《新唐書·禮樂志》載:“軍中設樂營,置樂營将以司其職。” 表明樂營由專職軍官(樂營将)管理,隸屬軍隊編制。
- 宋代演變:
宋代《武經總要》提及樂營職能擴展至戰時“擊鼓助威”,并承擔軍中教習樂藝的任務。
四、消亡與影響
樂營制度隨明清軍隊改制逐漸消亡,但其管理模式影響了後世軍隊文藝體系的構建。現代研究中,“樂營”被視為古代軍事文化的重要載體,反映軍隊對精神生活的規範需求。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 《新唐書·禮樂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 《武經總要·軍禮篇》(中國兵學集成影印本)
網絡擴展解釋
“樂營”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記載,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樂營(拼音:lè yíng)指舊時官妓的坊署,即古代官方設立的樂籍管理機構,主要負責管理官妓的日常事務,如音樂表演、宴會陪侍等。
二、曆史背景與文學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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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與發展
- 據記載,樂營制度起源于漢代,是“使幕宴樂”的産物,至唐代達到繁盛。
- 唐代文獻如《雲溪友議》提到,樂營中的官妓可在外居住,僅在宴會時被召來表演,體現了其半自由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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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中的樂營
- 唐代詩人高適在《燕歌行》中寫道:“戰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側面反映了樂營在軍營中的存在。
- 羅虬《比紅兒詩》描述:“樂營門外柳如蔭,中有佳人畫閣深”,展現了樂營的環境與官妓的生活場景。
三、延伸含義
- 文化符號:樂營不僅是管理機構,也成為一種文化符號,常被用于詩詞中隱喻歌舞升平或社會階層差異。
- 姓名寓意:現代偶爾用于人名,取“樂”的愉悅之意與“營”的經營之義,象征積極生活态度。
四、注意事項
- 部分資料将“樂營”解釋為成語(如“歡樂共處”),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需謹慎引用。
- 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典》《雲溪友議》等古籍或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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