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以演習發炮的廣場。《宋史·仁宗紀二》:“﹝ 景祐 二年八月﹞甲戌,幸 安肅門 砲場閲習戰。”
“炮場”是漢語中具有明确軍事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構成和實際應用兩個層面解析:
一、詞義解析
“炮”指利用火藥發射彈丸的重型武器,“場”表示特定功能區域。組合後,“炮場”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定義為“專門用于火炮制造、試驗或軍事演練的場所”。該詞在《中國軍事百科全書》中進一步細化,特指“供炮兵部隊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或武器性能測試的專業場地”。
二、曆史語義演變
清代《練兵實紀》記載“炮場”為早期火藥武器存放處,近代《辭海》修訂版補充其包含火炮生産車間功能。現代語境下,該詞多用于描述軍事基地中具備固定标靶、觀測塔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演練區域(《軍事術語大辭典》,2019)。
三、相關術語辨析
需注意“炮場”與“炮兵陣地”的區别:前者為固定訓練場所,後者為臨時作戰部署位置(《國防教育辭典》)。
“炮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炮場”指用以演習發炮的廣場,主要用于軍事訓練或武器試驗。該詞由“炮”(指火炮等重型武器)和“場”(指特定用途的場地)組合而成。
以上解釋綜合自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平台,并參考了《宋史》等曆史文獻記載。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相關詞典或軍事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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