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樂師。上古樂師多由盲人擔任,故稱。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樂府》:“詩官採言,樂盲被律;志感絲篁,氣變金石。” 範文瀾 注:“此雲樂盲,當指大師瞽矇而言。”一說當作“樂胥”。參閱 楊明照 《文心雕龍校注拾遺·樂府》。
(2).今指對音樂一無所知的人。
"樂盲"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樂"(yuè,指音樂)和"盲"(máng,本義指失明,引申為對某領域無知或缺乏能力)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缺乏音樂感知、理解或表現能力的人。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語言學研究的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權威定義
缺乏基礎音樂知識,無法辨識音高、節奏或理解音樂表達内涵的人。
音樂素養缺失群體常被通俗稱為"樂盲",表現為難以區分音程、和聲等基本元素。
能力維度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用法詞典》
社會語境
來源:北京大學語料庫(CLC)現代漢語語料
與"音癡"的區别
音樂心理學視角
研究證實"樂盲"可能關聯失歌症(amusia),即先天性的音樂加工障礙,但非醫學診斷術語。
(注:鍊接均指向官方機構可公開訪問的頁面,部分需訂閱資源已省略超鍊但保留來源名稱)
“樂盲”一詞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古代和現代用法來理解:
一、古代含義(樂師身份) 指上古時期以盲人擔任的樂師,源于《文心雕龍·樂府》中“樂盲被律”的記載。古代盲人因聽覺敏銳,常被培養為專業樂師,負責宮廷音樂演奏與傳承。這一職業現象反映了先秦時期“瞽矇文化”的特點(盲人通過音樂參與禮樂活動)。
二、現代含義(音樂認知) 現多指對音樂缺乏基礎認知的人群,表現為:
詞義演變脈絡:從特指“盲人樂師”到泛化形容“音樂認知缺失”,體現了語言隨社會職業結構變化的適應性。現代用法帶有自嘲或客觀描述色彩,不同于完全貶義,可通過系統學習提升音樂素養。
案臨百事辯要筆名察識成千上萬吃閑飯沖陽賜則獃磕磕雕窭東魏杜默而夫飛苞驿篚廢寝忘飱飛吟亭驸駕鹳鷒關宴鬼聰明還腳害民亥有二首六身酣嬉鎬池皓颢赫斯之威虎棍蕙質簡退焦砟井廬絕口具悉爛腸瘟攔縱樂山大佛連史烈山論繹盲明面如凝脂批扺鋪揚親人秋狝辁車入安居閃逃設處社會實踐赦令聖诏身欠守晚淑郁橦棚頑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