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樂師。上古樂師多由盲人擔任,故稱。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樂府》:“詩官採言,樂盲被律;志感絲篁,氣變金石。” 範文瀾 注:“此雲樂盲,當指大師瞽矇而言。”一說當作“樂胥”。參閱 楊明照 《文心雕龍校注拾遺·樂府》。
(2).今指對音樂一無所知的人。
“樂盲”一詞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古代和現代用法來理解:
一、古代含義(樂師身份) 指上古時期以盲人擔任的樂師,源于《文心雕龍·樂府》中“樂盲被律”的記載。古代盲人因聽覺敏銳,常被培養為專業樂師,負責宮廷音樂演奏與傳承。這一職業現象反映了先秦時期“瞽矇文化”的特點(盲人通過音樂參與禮樂活動)。
二、現代含義(音樂認知) 現多指對音樂缺乏基礎認知的人群,表現為:
詞義演變脈絡:從特指“盲人樂師”到泛化形容“音樂認知缺失”,體現了語言隨社會職業結構變化的適應性。現代用法帶有自嘲或客觀描述色彩,不同于完全貶義,可通過系統學習提升音樂素養。
樂盲是一個漢語詞彙,由兩個字組成。樂(yue)是指音樂、快樂的意思;盲(mang)則是指眼睛看不見的狀态。因此,樂盲可理解為指對音樂一無所知、一無所見的人。
樂的拆分部首是丶,總共5個筆畫。盲的拆分部首是目,總共8個筆畫。
樂盲一詞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社會中,樂師屬于很高的社會地位,而且樂曲也被視為一種文化和精神的象征。因此,樂盲這個詞出現時,主要是用來形容那些不懂音樂、不懂欣賞音樂的人。
樂盲的繁體字為樂盲。
在古代,樂盲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形态和寫法在不同的時間段和地區有所變化。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樂”和“盲”的基本結構和意義在古代的寫法中是相似的。
1. 他總是對音樂漠不關心,真是個典型的樂盲。
2. 那位樂盲參加了音樂會,但他對音樂毫無感覺。
樂迷、樂手、樂器
不懂音樂的人、不喜歡音樂的人
音樂家、音樂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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