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語本《易·解》:“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後用“雷解”指赦過宥罪。《舊唐書·昭宗紀》:“是以雷解而 羲 文象德,網開而 湯 化歸仁,用彼懷柔,式存彜範。”
(2).消解。 宋 蘇轼 《何公橋》詩:“舞於盤渦,冰折雷解。”
根據漢語詞典及古籍文獻記載,“雷解”一詞存在兩種核心釋義:
一、自然現象釋義 “雷解”指雷電發生時産生的自然分解現象,古人認為雷電能分解雲層中的陰陽之氣。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記載:“雷,陰陽薄動,解萬物者也”,說明雷電具有分解物質的作用屬性。
二、古代刑律術語 《唐律疏議》中“雷解”特指通過雷霆手段解除罪責的特殊司法程式,如卷十二載:“遇赦而雷解者,削籍不複錄”,指重罪遇大赦時需經雷霆儀式解除刑責。此用法多見于宋元法典注疏。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不作為獨立詞條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但在研究古代氣象學與法律史時仍具學術價值。
“雷解”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語,其含義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面:
來源與經典依據:
該詞最早見于《易經·解卦》的卦辭“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意為雷雨交加後萬物解脫,象征君子應赦免過失、寬恕罪過。
文獻用例:
如《舊唐書·昭宗紀》中用“雷解而羲文象德”,借雷雨消解之象比喻仁政治國。
自然現象引申:
“雷”象征自然界的震動與變化,“解”指分解、消散,合指事物因外力作用而消融。例如蘇轼《何公橋》詩中“冰折雷解”,描述冰塊在雷聲中破裂消解的場景。
通過以上分析,可綜合得出“雷解”兼具道德教化與自然現象的雙重意涵,體現了古人以自然喻人事的哲學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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