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國家利益而作一定的讓步。《左傳·昭公元年》:“ 魯 以相忍為國也,忍其外不忍其内,焉用之?” 清 龔自珍 《農宗答問》之三:“問:‘ 宋 張氏 九世同居,流俗以為美談,何必有大宗?’答:‘ 魯 以相忍為國,非 姬周 太平之 魯 可知,況以相忍為家,生人之樂盡矣,豈美談耶?’” 周6*恩6*來 《論統一戰線》:“我們的方針是有理、有利、有節。我們打了勝仗不驕傲,還是和他談判。我們是相忍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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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忍為國”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為了國家利益而互相忍讓、克制個人情感或矛盾,作出一定讓步。核心在于強調集體利益高于個人得失,常見于需要顧全大局的場景。
最早見于《左傳·昭公元年》,原文記載魯國通過内部忍讓來維護國家穩定,提出“忍其外不忍其内,焉用之?”的治國理念,後被提煉為成語。
該成語至今仍被廣泛使用,體現了中華文化中集體主義價值觀的傳承。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左傳》原文或權威詞典釋義。
《相忍為國》是一句成語,指的是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相互忍讓、容忍。在國家之間或國内的矛盾和摩擦中,以克制情感、理性對待,以維護國家的和平、穩定和發展為目的。
《相忍為國》這個成語由“相”、“忍”、“國”三個字組成。
其中,成語的第一個字“相”包含部首“目”,總計有9個筆畫。
成語的第二個字“忍”包含部首“心”,總計有7個筆畫。
成語的最後一個字“國”包含部首“囗”,總計有8個筆畫。
《相忍為國》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明代文學家馮夢龍的著作《警世通言》。在該書第六十二回“冤魂守墓引冤報冤”中,有“與人相忍為國家”一句。後來逐漸演變成現在的成語意義,并被廣泛使用。
在繁體字中,“相”、“忍”、“國”的寫法不變。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中,成語《相忍為國》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
1. 在現實社會中,個人與個人之間要相忍為國,團結一心,共同發展。
2. 作為政府官員,應該懂得相忍為國的道理,處理内外事務時要考慮大局。
1. 相互:相互間的,彼此。
2. 忍讓:忍耐,容忍别人,不計較個人利益。
1. 同舟共濟:指在困難時共同努力,互相幫助。
2. 忍耐:忍受、忍受痛苦,不輕易發作。
1. 分裂:指由于矛盾和意見不合導緻的分裂、分散。
2. 對立:對立的、相對的關系,彼此對立,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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