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群居"。2.衆人共處。
亦作“群居”。衆人共處。《論語·衛靈公》:“羣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杭學遊士聚散》:“朝議以遊士多無檢束,羣居率以私喜怒軒輊人。” 朱自清 《荷塘月色》:“我愛熱鬧,也愛冷靜;愛群居,也愛獨處。”
“羣居”是“群居”的異體寫法,兩者含義相同,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二、經典引用
三、相關拓展
注:“羣”為“群”的舊字形,現代漢語多寫作“群居”。拼音為qún jū,需注意中标注的“jì jū”可能存在錯誤。
“羣居”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人群聚集在一起居住或聚集在一處。
羣(群)的拆分部首是“羊”,總共有13劃。
居的拆分部首是“屍”,總共有8劃。
“羣居”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詩經·衛風·車鄰》:“羣居維鄰,晶草如瓊。”表示人們聚集在一起,形成鄰居或社區。
在繁體寫法中,“羣”和“居”保持與簡體相同的形狀和筆畫,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羣的寫法稍有變化,中間的豎鈎向右邊彎曲。
居的古代寫法中,下面的兩個點分别放在兩個豎鈎的上方。
1. 這個小區裡的人們羣居在一起,互相幫助。
2. 辦公大樓裡的員工們羣居在一樓的休息區。
羣居可以搭配其他詞語組成新詞,例如:
1. 羣居樂園(指聚集在一起的人們共同生活、工作或娛樂的場所)
2. 羣居生活(指人們聚集在一起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
羣居的近義詞包括:
1. 集中(指人或物聚集在一起)
2. 聚集(指人或事物相聚在一起)
3. 聚居(指人們聚集在一起居住)
羣居的反義詞是:
1. 散居(指人們分散居住)
2. 分散(指人或物散布在不同的地方)
3. 分開(指人或物與其他人或物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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