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pe recorder;cassette] 即盒式錄音機
卡式錄音機是一種使用盒式磁帶的便攜式音頻設備,主要用于聲音的錄制與回放。該設備由磁帶倉、磁頭、驅動機構、音頻放大電路等核心部件構成,通過電磁感應原理實現磁信號的讀寫功能。其名稱中的"卡式"來源于英文"cassette"音譯,特指1963年飛利浦公司标準化的緊湊型磁帶封裝格式。
在技術發展層面,卡式錄音機采用帶寬3.81毫米的雙向播放磁帶,标準帶速為4.76厘米/秒。磁頭組件包含抹音頭、錄音頭和放音頭,配合主導軸與壓帶輪實現磁帶勻速運動。設備内置的前置放大器可将磁頭拾取的微弱信號放大至标準線路電平。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釋義,這類設備屬于"使用磁性記錄技術的電子裝置",在20世紀70-90年代廣泛應用于家庭娛樂、語言學習、會議記錄等領域。其技術規範參照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制定的标準,中國國家标準GB/T 2019-94《盒式磁帶錄音機》中詳細規定了相關技術參數。
隨着數字存儲技術的普及,卡式錄音機已逐步退出主流市場,但作為模拟音頻時代的代表性設備,仍被音響愛好者用于播放經典音樂磁帶。日本音頻協會(JAS)2020年發布的《模拟音頻設備白皮書》指出,全球仍有超過500萬台卡式錄音機處于使用狀态。
卡式錄音機是一種使用盒式磁帶的錄音設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基本定義與結構 卡式錄音機又稱盒式錄音機,使用标準盒式磁帶(帶寬3.81毫米,帶速4.76厘米/秒),通過磁頭裝配闆、卡匣引導支柱等機械結構實現錄音和播放功能。其工作原理基于聲電磁轉化:聲音振動轉化為電信號,再通過磁場變化記錄到磁帶上。
曆史發展 該設備于1963年由荷蘭飛利浦公司改進定型,成為20世紀廣泛應用的錄音設備,包含單聲道、立體聲、便攜式等多種類型。
文化引申義 在漢語語境中,“卡式錄音機”被引申為成語,比喻思維僵化、拒絕接受新技術或新觀念的現象。例如形容固守傳統方法而不願使用數字化設備的人。
時代特征 20世紀80年代,卡式錄音機曾是流行文化标志,常見于攜帶播放音樂的場景,如青年群體使用便攜式錄音機播放迪斯科舞曲。
如需進一步了解技術參數或曆史演變,可參考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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