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b;gather a crowd] 聚集群衆;把許多人聚集在一起
聚衆鬧事
聚集人衆。《莊子·盜跖》:“勇悍果敢,聚衆率兵,此下德也。”《孫子·軍争》:“凡用兵之法,将受命於君,合君聚衆,交和而舍,莫難於軍争。”《後漢書·列女傳·盛道妻》:“ 建安 五年, 益部 亂, 道 聚衆起兵,事敗,夫妻執繫,當死。”《隋書·段達傳》:“ 平原 祁孝德 、 清河 張金稱 等并聚衆為羣盜,攻陷城邑。” 清 梅曾亮 《書<後漢書>後》:“夫至於一國若狂,雖後世聚衆之盛,無過於此。” 魯迅 《熱風·隨感錄三十八》:“大凡聚衆滋事時,多具這種心理,也就是他們的心理。”
“聚衆”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聚衆”指聚集衆人,即将許多人(通常三人以上)召集到同一地點。該詞出自《莊子·盜跖》《孫子·軍争》等典籍,如“聚衆率兵,此下德也”。其核心含義強調通過組織行為使人群集中,可能用于中性或負面場景,例如集會、示威或鬧事等。
在法律語境中,聚衆特指由首要分子故意發起,糾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聚集的行為。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刑法》原文或《晉書·和峤傳》等文獻。
聚衆 (jù zhòng),是一個漢字詞,意思是聚集人群、集合衆多人。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左邊的部首是⺷(黽),右邊的部首是⺍(勹)。整個字共有9畫。
聚衆這個詞源于古代漢字的演變。在古代,人們寫這個詞用的是繁體字:聚衆。這個詞的衍生含義很廣泛,在古代它通常用來描述集會、集結或集群的人群現象。
在繁體字中,聚衆這個詞是“聚眾”,“眾”是繁體字中“衆”的寫法,僅在書寫方式上略有差别。
在古代,聚衆這個詞以“衆”作為右邊的部首。“衆”由兩個部分構成,上面是“羊”字旁,下面是“土”字旁,形象地表示了人群在一起聚集的情景。
1. 他聚衆開會,讨論怎樣提高工作效率。
2. 這個演唱會吸引了大量的人來觀看,真是聚衆的盛典。
3. 警方嚴禁在公共場所聚衆閑談,以維護社會秩序。
1. 聚會:指人們聚在一起進行社交或慶祝活動。
2. 聚集:指人或物體集中在一起。
3. 聚焦:指将注意力、光線等集中在某個特定的對象或事物上。
1. 聚集:表示人群或物體集合在一起。
2. 集合:表示把分散的人或物聚到一起。
3. 聚合:表示分散的物質或分子結合成團狀體。
1. 分散:表示人或物分開或離散。
2.散開:表示人群或物體散開,不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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